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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存在心裡反覆思想
作者: 阿蘭大嬸 日期: 2013.06.12  天氣:  心情:
一. 等候神,然後有所行動(路1:26-29)

【路一26】「到了第六個月,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撒勒;」
﹝背景註解﹞加利利是未曾出過先知的無名之地(參約七52),拿撒勒是人所藐視的城(參約一46)
﹝文意註解﹞「到了第六個月,」指從施洗約翰在母親懷?成胎的日子開始計算.

【路一27】「到一個童女那?,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女子在十來歲就與人訂婚(「許配」),大約一年後完婚。
﹝文意註解﹞「到一個童女那?,」『童女』指未婚的年輕女子。
﹝靈意註解﹞「童女,」豫表清心愛主、不受罪世玷污的人。

【路一28】「天使進去,對她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
﹝文意註解﹞「蒙大恩的女子,」意即蒙神恩典,被選中來擔當某種任務的女子。
「主和你同在了,」意即『主的眷顧臨及你身上了』。

【路一29】「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又反復思想這樣問安是甚麼意思。」此段經文的重點

@@﹝話中之光﹞(一)我們遇到新奇的事情,不要立刻下自己的斷案,而應放在心?「反復思想」,安靜等候神下一步的帶領,或許說不定因此成為神的器皿,完成祂的旨意。
(二)「反復思想」主的事,是給主作工的機會,使我們得著引導。
@@結語:
有時候,我們在生活或工作上容易用自己以往的習慣,看法來生活或工作,
可是有些事情又會同樣重覆的在發生,無法突破,我們也要學習別人的方式,態度,來調整自己看看對生活或

一.順服神,因此順服權柄
A. 順服神(路1:30-38)

【路一30】「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 【路一31】「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祂起名叫耶穌。」 ﹝原文字義﹞「耶穌」耶和華救主,耶和華的救恩。
﹝文意註解﹞「給祂起名叫耶穌,」『耶穌』這名表明祂就是耶和華自己來作我們的救主,使我們得著神的救恩。

【路一32】「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
「祂祖大衛的位,」指應許給那將要來的彌賽亞的王位,這彌賽亞乃是大衛的子孫(參撒下七13,16;詩二6~7;八十九26~27;賽九6~7)。
主耶穌一面是『至高神的兒子』,一面是『大衛王的子孫』,表明祂兼具神子和人子兩種身分。﹝文意註解﹞「稱為至高者的兒子,」『至高者』指明至高無上者,新舊約聖經常用此名來稱呼神(參創十四18)。

【路一33】「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祂的國也沒有窮盡。』」
﹝文意註解﹞「祂要作雅各家的王,」意指祂要作神選民的王,『雅各家』乃以色列民的別稱。
「祂的國也沒有窮盡,」請參閱《啟示錄》十一章十五節。
﹝靈意註解﹞「祂要作雅各家的王,」『雅各家』豫表教會,因基督徒乃真猶太人(參羅二28~29)。

【路一34】「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
﹝文意註解﹞「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意即『沒有經過男女同房的手續,我怎麼可能懷孕生子呢?』她這話乃詢問懷孕生子的方法,並非表示『不信』天使的話(參20節),因此她仍被稱為『相信的女子』(參45節)。

【路一35】「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或作所生的必稱為聖稱為神的兒子)。」此段經文的重點
﹝文意註解﹞「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表示使她受孕乃是聖靈的工作(參太一18,20)。
「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蔭庇』是保護的意思。
「所要生的聖者,」『聖者』指主耶穌乃分別為聖歸於神者,且祂一生從未犯過罪(參林後五21;來四15;七26;彼前二22;約壹三5),才有資格作我們罪人的救主。
「必稱為神的兒子,」『兒子』承受父親的生命特性,故是父親的彰顯。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具有完全的神性。祂一面全然是『神』,另一面也全然是『人』。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是「聖靈」臨到馬利亞身上,藉她的身體孕育而生的,所以祂兼有神人二性,亦即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
(二)主耶穌是神又是人,因此才有資格作人的救主,消極方面可以代替人擔罪,積極方面可以將神的生命賜給人。
(三)馬利亞之懷耶穌,乃是「聖靈」成功的;但另一方面,聖靈雖滿有大能,仍須我們的順服,聖靈才有機會作工在我們面前。

【路一36】「況且你的親戚以利沙伯,在年老的時候,也懷了男胎;就是那素來稱為不生育的,現在有孕六個月了。」
﹝文意註解﹞「你的親戚以利沙伯,」以利沙伯與馬利亞的親戚關係,究係表姊妹或姑姨表,無從查考;但由此話仍可推知,施洗約翰是主耶穌的遠親,且比耶穌約年長半歲。
﹝話中之光﹞(一)不但主自己是童女馬利亞所生,連主的先鋒施洗約翰也是兩個年紀老邁不能生育的父母所生。這說出基督和一切屬基督的,其源頭惟有神那超然無限的生命大能;所有的天然和人工,在此均無絲毫地位。
(二)在人看是不能的事,但在神卻凡事都能(太十九26)。

【路一37】「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
﹝原文字義﹞「話」應時的話,即時的話(原文rhema,與logos有別,後者乃『道』,即『常時的話』)。
﹝話中之光﹞(一)神的話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諸世界是藉著神的話造成的(來十一3)。
(二)印在聖經上的話,是對一般人說的客觀的話(logos),必須成為我們個人主觀的、應時的話(rhema),才能在我們身上產生效力。
(三)人若信靠神的話,就能永遠堅固,並讓神的旨意通行。

【路一38】「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天使就離開她去了。」
﹝背景註解﹞馬利亞是一個尚未出嫁(參34節),但已經許配了的女孩子(參27節)。在當時的社會中,未出嫁的女子懷孕生子,不但是最不名譽的事,也是最危險的事;因為她不但極可能會被父母從家?趕出,被未婚夫休掉,並且還可能被任何人用石頭打死。
﹝文意註解﹞「我是主的使女,」意即我的身體和性命都是屬於主的,願意聽憑主的安排與吩咐。
「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意即願意放下一切的顧慮,即使犧牲名節,甚至性命,也在所不惜,只求神的話語能夠成就。
﹝話中之光﹞(一)我們必須知道自己的地位不過是「主的使女(僕人)」,才會順服下來,「情願」讓神的旨意成就在我們的身上。
(二)神作事需要有人作祂的器皿,神話中的能力才得以施展;因此神話語的成就,需要我們人的配搭合作──即接受祂的話。
(三)必須是愛神過於一切,甚至過於自己的性命的人,才配作主有用的器皿。
(四)神的聲音也常常在我們心中,祂的話不會沒有能力。當我們一知道神對我們說話,讓我們也能回
應說:「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

A.順服丈夫(弗五21-22)

【弗五21】「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原文直譯﹞「且因敬畏基督,而彼此順服。」
﹝文意註解﹞「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原文是『要在對基督的敬畏?』;敬畏基督就是敬畏教會的元首。讚美生活的另一面,就是承認基督的權柄,敬畏祂。敬畏就是怕,怕我們使祂失望、難過。
「彼此順服,」根據敬畏基督要彼此順服,敬畏的心思在生活上表現出來,就是順服的態度;『彼此』就是各肢體的關係,肢體彼此關係一不對,結果就得罪元首基督。
『彼此順服』是被聖靈充滿的人顯著的標誌和態度,這是彼此尊重的態度。我們不單順服主,我們也順服主所要我們順服的人。在外面,我們是順服人;在?面,我們卻是順服神。
這節引出下面一大段來,所以下面就接著說到夫妻、父母兒女、主僕的關係;彼此順服意即要各站各的地位,因怕傷了元首的心,而彼此要守住地位,要有順服。
﹝話中之光﹞
(一)在教會中,沒有一個人是『頭』,只有主是頭,所以我們要彼此順服。今天教會的毛病,就是不少的人都要作『頭』。
(二)我們先有敬畏基督的心,才能彼此順服。
(三)一個真正敬畏主的人,是一個願意照著主的榜樣去作的人;主在世時是服事人的,所以我們當作個服事別人的人,學習彼此順服。 (四)個人在主面前生活得對了,還得在眾聖徒的生活中也對;許多神的兒女在單獨的時候很愛主,可是一擺到眾聖徒中間毛病都顯出來了。
【弗五22】「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原文直譯﹞「作妻子的,當順服你們自己的丈夫,好像順服主一樣,」
﹝文意註解﹞「作妻子的,」就普通的習慣說,是先說丈夫,後說妻子,但聖經中的說法正相反,這有二個原因:(1)第一對夫婦是夏娃先出事,所以在神的眼光中,是妻子先出事,要先勸錯的一面。(2)丈夫豫表基督,妻子豫表教會,所以也要先勸教會這一面。 「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要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一樣;這不是說順服丈夫與順服主等量齊觀,意思是說順服丈夫是基督要她當盡的本分。 『順服』在希臘文是重在『服』,不重在『順』;『服』的要求比『順』更高;『順』是外面的行動,『服』是?面意志的動態,承認伏在對方的權下,這是真而且深的。
﹝話中之光﹞(一)「順服」是中性語態,表示樂意並自願順服,妻子的順服不是被蠻橫的丈夫逼令所致的。
(二)在神的創造中,男女的身分、價值、尊嚴是平等的;但在神創造的目的中,男女的功用、所扮演的角色是不相同的。 (三)順服主是順服丈夫的秘訣;一個肯順服主的妻子,必定也肯順服丈夫。 (四)本節是說妻子要順服『自己』的丈夫;許多作妻子的,能順服別人的丈夫,常說別人的丈夫好,但對她『自己』的丈夫卻服不來。
太二13-14他們去後,有主的使者向約瑟夢中顯現,說:「起來!帶著小孩子同他母親逃往埃及,住在那裡,等我吩咐你;因為希律必尋找小孩子,要除滅他。」14約瑟就起來,夜間帶著小孩子和他母親往埃及去,
二13、14 我們的主在孩提時已受死亡的威脅。很明顯,他的出生是為了死亡。不過,他要到命定時間才會受死。任何按神心意而行的人,他的生存是為要完成神的工作,直到完成為止。主的使者從夢中警告約瑟,叫他舉家逃往埃及。希律正準備展開「搜索及屠殺」行動。約瑟一家為逃避希律的憤怒,遂成了難民。我們不知道他們在埃及居留了多久。直到希律死後,他們才返回本國去。

A. 順服傳統(路二22,34-35)

【路二22】「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祂獻與主;」
﹝文意註解﹞「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按摩西律法規定,婦人若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又要家居卅三天,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參利十二2~4),所以『滿了潔淨的日子』即指產後滿四十天。
﹝話中之光﹞主耶穌的肉身父母遵守律法的規定,給祂行割禮(21節)、獻祭(24節),正是說出主乃是以人的身分生在律法之下,為要滿足律法一切的要求,而把在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四4~5)。

【路二34~35】「西面給他們祝福,又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
﹝文意註解﹞「西面給他們祝福,」注意西面是給耶穌的父母親祝福,不是給耶穌祝福,因為從來都是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參來七7)。 「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人跌倒或興起,取決於信或不信。對於不相信祂的人,基督乃是絆跌人的石頭,叫人因祂而跌倒(參羅九32);對於信靠祂的人,基督乃是房角石,讓人因祂而得建造。
「又要作毀謗的話柄,」意思是主耶穌將會成為不信之人攻擊的話柄,被人議論、譏笑、毀謗、辱罵。 「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這是因為馬利亞將要親眼看見她所愛的兒子被釘十字架(參約十九25)。
﹝話中之光﹞我們的主是一塊試驗過的石頭(參賽廿八16),也是一塊試驗人的石頭。人在這一塊石頭的試驗之下,就要顯出他是西面所說的三種「許多人」中的何種人: 1.有許多人會因主的話而「跌倒」(例如許多門徒因聽不懂主的話而厭棄並退去,參約六60~61,66;『厭棄』原文是『跌倒』)。 2.有許多人則因主的話而「興起」(例如彼得堅定地跟從主耶穌,參約六67~68)。 3.有許多人心?的意念「被顯露出來」(例如猶大被主的話揭露出他是賣主的魔鬼,參約六70~71)。

一.相信神,讓神完全做主(路二41-51)
【路二41】「每年到逾越節,祂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
﹝背景註解﹞按照摩西律法的規定,猶太人每年須在逾越、五旬、住棚三個大節日,上耶路撒冷城過節(參申十六16);但到了耶穌降生的年代,住在遠處的猶太人,只在逾越節上去過節。 「逾越節,」這是記念以色列人被拯救出埃及的節期(參出十二1~20),在猶太曆的正月?(約合陽曆三至四月間)舉行,為期七天。

【路二42】「當祂十二歲的時候,他們按著節期的規矩上去;」
﹝背景註解﹞據解經家阿福德(Alford)說,猶太人稱年滿十二歲的男孩為『律法之子』,須開始受律法的約束。 又有人說,猶太人男孩年滿十三歲,即正式成為以色列聖會的一員,一般人於『十二歲』起,即開始作準備工夫。

【路二43】「守滿了節期,他們回去,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祂的父母並不知道;」
﹝背景註解﹞「祂的父母並不知道,」猶太人赴耶路撒冷守節,多結伴而行,回程也是如此,且通常婦孺走在男人的前面,一家人到約定的地點再相聚,故祂父母親以為祂和別人同行(參44節)。

【路二44】「以為祂在同行的人中間,走了一天的路程,就在親族和熟識的人中找祂;」

【路二45】「既找不著,就回耶路撒冷去找祂。」

【路二46】「過了三天,就遇見祂在殿?,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
﹝背景註解﹞當時每逢過節期間,猶太公會的拉比們都會到聖殿?,公開答覆一般百姓有關律法和傳統的詢問。 ﹝文意註解﹞「過了三天,」離開耶路撒冷時,已『走了一天的路程』(參44節),回程又走了一天,其間大概花
費了一整天的功夫尋找祂。
「坐在教師中間,」『教師』即指熟悉聖經律法禮儀的拉比。

【路二47】「凡聽見祂的,都希奇祂的聰明,和祂的應對。」

【路二48】「祂父母看見就很希奇;祂母親對祂說:『我兒,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路二49】「耶穌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或作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麼)?』」
﹝文意註解﹞「以我父的事為念,」『我父』指天上的父神。
﹝話中之光﹞信徒身為神的兒女,應當以天父的事為念,而不要以地上的事為念(參西三2)。

【路二50】「祂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

【路二51】「祂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祂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

一.看見神,成就神的心意(約19:23,25)

【約十九23】「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祂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祂的?衣;這件?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文意註解﹞「又拿祂的?衣,」『?衣』是一種襯衣,從頸部遮蓋到膝蓋或踝骨。
﹝靈意註解﹞主的外衣可被瓜分,而?衣卻不可撕開(參24節),因為它是上下一片織成,絲毫沒有縫隙的。這是表徵:基督外面的表現,可有多次多方;但祂內在的本質,卻是豐滿完全,永遠完整的,連十字架的死也不能使之分裂。
﹝話中之光﹞
(一)世人往往只敬重主耶穌的善行(分祂的衣服),卻不肯接受基督的生命(「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
(二)信徒也常常捨本逐末,熱心查考聖經,卻不肯到主這?來得生命(參五39~40)。

【約十九25】「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祂母親,與祂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原文字義﹞「革羅罷」有名譽的父親。
﹝文意註解﹞「有祂母親,」就是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參太十三55;廿七56)。 「與祂母親的姊妹,」據謂就是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參太廿七56),名叫撒羅米(參可十六1)。 「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四福音書中僅此處提到『革羅罷』的名字,據說他就是使徒雅各(小雅各)的父親,又名亞勒腓(參可三18),他的妻子也叫馬利亞(參可十六1)。

另有解經家認為,此『革羅罷』就是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與復活的主同行的『革流巴』(參路廿四13~18)。
﹝話中之光﹞這些婦女代表平常、軟弱、被人輕看的信徒,素日默默地跟隨並服事主,當其他的門徒棄主而逃(參可十四50)時,她們仍一直跟隨主到十字架下,也就是跟隨主直到死地,所以她們能作基督死而復活的見證(參徒三15)。我們要作主的見證人,便須跟從主直到死地。

這篇信息告訴我們,當我們不明白神的心意時,要反覆思考,安靜等候,然後再有所行動;要順服神的旨意,相信神,不要用自己的心思意念來決定任何事,全然交託給主並且相信祂,看見神自有祂的應許,祂的安排在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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