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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情人節,離人節,尋人節
作者: ☃ﻬ☆映雪 ﻬீ☆ 日期: 2009.02.02  天氣:  心情:

每段感情都有三個值得紀念的節:

情人節、離人節、尋人節。

剛開始在一起,天天過著情人節。

你會跟朋友說,你們一樣都愛旅遊、

都愛看電影、都愛逛唱片行,

總之,你們是同類。

你們彼此依存,吃在一起、

玩在一起,最好住在一起,

做什麼都想著對方,逛街逛得如膠似漆,

閃光閃瞎路人眼睛。

你們融合為一,我為你犧牲一點個性、

你為我改掉一點脾氣。

不久之後,你們有共同的口頭禪,

朋友開始說你們有夫妻臉。

你們還說,對啊,這就是有緣。

戀情要結束時,過的是離人節。

你發現彼此天差地遠。

你們都愛旅遊,但他想極地探險,

妳愛泰國血拚。

一起去百事達,他想租德州電鋸殺人魔,

妳想在世界中心呼喊愛。

妳跟朋友抱怨,真是誤交匪類。

你們之間有了裂縫,更慘的是可能有了別人。

妳查他手機,他猜妳奇摩帳密。

你們常一言不合,當街大吵,

路人都自動迴避。

朋友說你們貌合神離不如快分,

你們各自嘆息說,

孽緣一場白費青春。

但是,等到真的分手後。

才真正進入離人節的高潮。

就像Jolin唱的那首...《離人節》:

「愛斷了線,

於是我每天都過想你的離人節,

不再見面,不代表我不再對你想念。」

搬得出共同的房子,

搬不出共有的回憶。

妳脫口說出他昔日的口頭禪,

才發現他還在妳的生活細節裡。

直到後來的某一天,

妳發現自己開始過尋人節了。

從那天起,妳開始練習,

找回自己的中心。

當妳逛街的時候,

妳就只是逛妳的街,

而不是你們的街。

當妳吃飯的時候,

妳就只是上妳最愛的餐館,

而不是你們的餐館。

漸漸的,

妳不再有一半或些許殘餘的靈魂,

放在他那裡。

妳懂得善待自己、完整自己。

然後,妳找回妳自己,更好的自己。

真是值得慶祝的尋人節。

每段感情都有三個值得紀念的節:

情人節、離人節、尋人節。

現在的妳/你,在過哪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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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1-26 22:12
他, 45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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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2-20 05:46
她, 46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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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2-12 21:33
他, 49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12 21:34]:

期待緣分吧~呵呵

 
時間:2009-02-04 12:35
他, 44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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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2-03 20:09
他, 43歲,台北市,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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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2-03 18:56
他, 37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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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2-03 16:29
他, 50歲,新竹縣,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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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2-03 13:28
他, 44歲,San Francisco,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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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2-03 03:58
他, 99歲,基隆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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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2-03 01:47
他, 47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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