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245232
 卡洛琳查理曼費爾德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Pretzel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情,福爾摩沙!(前言)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愛情公寓找愛情?
作者: 卡洛琳查理曼費爾德 日期: 2013.01.12  天氣:  心情:

  最近很遺憾地聽到一些朋友在愛寓上做關版的動作不管是暫時的永久的

抑或隱藏上線狀態
這都是個人自由他人無須多做揣測或者當事人也沒必要

大張旗鼓地宣告
,此地無銀三百兩,瀟灑地來,揮揮衣袖地走吧!


  
  許多人抱怨這是個「愛錢公寓」,它的確是!如果這網站是免費的,誰願設計程式、

推陳出新、提供一個自由的平台,供給各取所需的網友進行交友動作?滿足寂寞難耐

的芳心寸草?這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道理,若不想付費,可以選擇讓網頁掛著,

VIP會員來眨眼睛,並獲得免費留言的權限;也可以享受書寫日記、布置小窩、尋找

同居對象等虛擬且無聊的遊戲;不然,只要離開這平台,不理會它的廣告和「煩得要死」

的感興趣提醒,在檔案裡按「不需郵件通知」的選項,便不必擔心每天得刪除成列的

垃圾信。


  
  我不知道斥罵「愛寓」的網友是否曾經寄望在這平台找到契合的對象?最後因

遍尋不著,或上當被騙了感情、友情,抑或自己騙了某些人,無地自容地只好

「做賊的喊捉賊」,在我看來,不啻是無病呻吟的行徑罷了!


  試想:上交友網站是被逼的嗎?有人是被架著脖子追討會費不得已而上愛情公寓嗎?


  我在婚前上過Love Match(當時號稱免費並擁有最多網友的交友網站),共熟識三位

網友。第一位是有婦之夫(但在檔案裡寫未婚),第二位雖單身,但已有論及婚嫁的

女友卻謊稱已分手,第三位是我前夫。婚後我離開交友網站。離婚後我再度上交友網站,

先到Match.com,每個月繳九百多塊的黃金會員會費,一年多後在偶然機會裡看到

「愛情公寓」的廣告,才遷徙到此平台。婚前花了三年上Love Match,婚後到目前為止

也三年了,不知能否稱得上「資深」還是「冤大頭」?


  最近有位網友勸我趕緊離開這平台,他說這裡的男人大多是以「上床」為目的而交友,

倘若耗下去,只會人財兩失。我並不否認有這樣的風險,六年來,的確碰過形形色色

的網友,舉凡已婚的(寫單身)找紅粉知己、未喪偶的急著尋覓下一段感情的寄託、

單身的(不知是否有女友)說自己是不婚族、感情不睦的謊稱分居;各種光怪陸離

的情況屢見不鮮,儘管我認真地在檔案裡填寫尋找「男女朋友」、「結婚對象」的希冀,

仍無法免除有心人投石問路,認為「寂寞的熟女」好騙,盡寫些腥羶色誘的留言,想引起

敝人的好奇心,這些其實無可厚非、無傷大雅,反正個人並非毫無判斷能力,回應與否

也是自由的選項,憑良心行事,訛諛詐騙者心知肚明,犯不了人。


 
   
所以,要不要繼續當公寓裡的VIP也是輕而易舉的抉擇。如果覺得每年花1200元(上櫃後

漲價為1389元)在網站上可以找人聊心事、談風花雪月或寫日記自娛娛人,不浪費太多青春,

找對象隨緣,小心謹慎以免人財兩失,那麼也沒啥好顧慮的,「關版」真的有必要嗎?

標籤:
瀏覽次數:225    人氣指數:4185    累積鼓勵:19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Pretzel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情,福爾摩沙!(前言)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1-12 23:40
他, 49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