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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抓住你要的幸福】
作者: ♂葉風 日期: 2007.08.16  天氣:  心情:
 
年紀漸長,愈來愈知道「幸福」的可貴。
也慢慢了解:一個人是否夠擁有幸福,多半和他本身的個性直接相關,
和他本身有多少財富,關係並不大。
至於「幸福,可遇不可求」這種說法,更覺得似是而非了。
 
幸福,是心中一顆夢想的種子,需要用整個生命的熱情去耕耘灌溉,
它既不是遇到的,也不是求來的。
缺乏生命的熱情的人,沒有足夠能量,遇不到也求不到幸福。
幸福,原來是眾裡尋它千百度,卻在自己內心的燈火闌珊處。

小時候在經濟不甚寬裕的家庭中長大,看盡父母為錢勞苦奔波的窘境,
一直相信「貧賤夫妻百世哀」,誤以為只有賺到足夠的錢,才能獲得幸福。
而一個人或一個家庭,必須累積多少錢、擁有多少財富才算足夠呢?
幾年前,當我決定要離開Micro-soft微軟公司那份待遇及福利十分優厚的工作前,
我問自己這個沉重的問題,母親卻給我十分輕鬆的答案:
「我們一家三口,每個月只要新台幣兩萬五千元,就可以餐餐吃魚吃肉了。」
 
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母親,對幸福的渴望只不過是和她的丈夫及兒子團聚,
全家餐餐有魚有肉可吃,如此簡單而容易獲得幸福。
這個答案,對當時的我而言,有極其關鍵性的影響。
我終於在職場上脫離金錢的牢籠,得到「做自己想做的事」的自由。

◎成立工作室幾年後,實現了一些小小的夢想,有了一點基礎的儲蓄。
母親卻意外腦幹出血導致中風,從此失去自由行動的能力。
這對一個幸福的家庭而言,是一次重大的打擊。
所幸,我們全家人同心協力堅持要再站起來,陪伴母親度過生命的難關。
 
父親扮演「生活看護」的角色,
兩位已出嫁的姊姊也常回來充當「造型師」及「營養師」,
我則兼任「司機及雜役」。
幸福,不但沒有遠離,反而將全家人更親密地圍繞在一起。

錢財並非完全沒有用,基本的生活開銷還是要顧到。
但是,過多的錢財,真的沒有太多用途,它換不回健康,也買不到快樂。

同樣居住在這片土地的人們,基本上都是有錢人,至少以「小康之家」佔大多。
但是,我們卻不見得能將生活過得十分幸福、快樂。
比起東南亞、中國大陸、甚至更遠的東歐,那些經濟上還有待改善的地方,
我們有錢多了,但是,他們可能過得比我們幸福、快樂。
 
多年來獨自旅行的經驗,讓我有幸能見識清貧的幸福。
泰國鄉間的孩童,騎在大象身上賽球。
中國新疆吐魯番的村民,他們自己種葡萄,喝著世界上最香醇的紅酒。
在東歐波羅的海三小國之一的拉托維亞街道上,我看見一群婦人正在選購琥珀飾品,
價值約新台幣一百元,她們卻像在買百萬名鑽般慎重而興奮。
 
從他們單純而珍惜的表情,一再印證幸福的種種可能性。
維持生活基本的條件之外,需要的是知足而感恩的心情,
是敏銳而細膩的眼光,是自然而優雅的美感,是誠懇而體貼的自信。
這些足以創造幸福、維繫快樂的條件,非關財富,
但對某些已經被利慾薰心的人來說,可能比財富還更難獲得。
畢竟,這是很內省的功夫,必須反求諸己,才能重新獲得。

◎幸福是發自內在的感覺,不假外求;
也不是可以靠別人給的。
依賴別人施捨的幸福,如海市蜃樓般虛無的繁華,只是暫時的假象。
 
很多人以為:幸福,是來自於愛你的人。
其實,這是很危險的想法。
如果,你自己無法掌控幸福,而將幸福與否的關鍵,放在別人手上,
對彼此而言,都是太大的負擔,也不公平!
再說,怎麼忍心讓愛我們的人,承擔這樣巨大的責任。
 
兩個相愛的人,能不能擁有共同的幸福,
最先決的條件,是他們各自是不是幸福的人。
唯有自己本身就是幸福的人,才能和另一個人共同創造幸福。

我們無法向別人乞討幸福,卻可以大方地和別人分享幸福,甚至對別人奉獻幸福。
更奇妙的是,分享與奉獻,完全無損於我們本身擁有的幸福。
反而,會因為你付出愈多幸福,就在付出的同時,獲得愈多幸福。
 
幸福,是每個人心底的一口永不乾凅的活泉。
流出來愈多、被舀走愈多,它愈是不停湧出。愈動愈有活力;愈給愈快樂。
這是生命不滅的能量,它形成一種磁場。
放出的能量愈大,形成的磁場範圍就愈遼闊。
可以吸引和你有同樣幸福特質的人,在適當的時候、適當的地點相遇。
 
有情的人,一定會相遇。但是,相遇的不一定是真正的有緣人。
對於那些自省功夫不夠、修練程度不深的人來說,
生命的能量十分微弱,磁場交會時不免產生混亂。
他們的碰撞,只會有短暫的火花,來不及留下彼此互放的光亮。

若不是幸福的所在,無須強留。
我們可以在錯誤中學習,領悟之後,要讓錯誤離開,或讓自己遠走。
糾纏與眷戀,都是混亂,只會浪費能量。

末世男女,常錯把短暫的火花中發生的激情,拿來燃燒通往永恆的愛情引線。
奈何它的燃點不夠、持續力也不足,無法化剎那為永恆。

世間能永恆的,唯有真愛。
了解自己要的是什麼,提昇自己生命能量,
總有一天會遇到旗鼓相當的人,耐心地共同培育心中夢想的種子,以幸福的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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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8-16 12:19
她, 37歲,서울특별시,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8-16 22:14]:

是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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