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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眷戀
作者: ♥想愛。逸仔。♫ 日期: 2010.09.24  天氣:  心情:

曖昧

人說:愛情總在曖昧不清時最美麗

但...曖昧其實是讓人又愛又恨的

記得有過一個藝人的歌吧!!!

曖昧讓人受盡委屈  找不到相愛的證據

為何會這樣呢?

曖昧可以分為兩種

兩個人沒有另一半(純粹還未走到一起)

這種倒也還好, 畢竟只差公開身分

彼此心中應該都有對方的

談到另外一種

讓人感觸良多 且提的起放不下

作者本身也是這一類的人

深愛著某個女生 但是她卻讓我摸不清

但是作者又跟這類型的人有些微不同

文中提到的女生 跟作者交往過一段時間

分手後仍然維持著曖昧的關係

甚至於文中的女生 她的態度還更優於交往期間


我們雙方的家長...在近期還約出來吃飯過


曖昧本身並無壞處  有時候曖昧反而也是一種[手段]

發起這手段的當事者 VS  接受者 也可以說是存在著默契

往往都是當事者為逃避某些責任,義務來進行的

曖昧 是不需要受到對方約束的一種感情模式

戀愛 卻是一種雙方的束縛及約定

男生 有種不必要的劣根性

當對方稱呼是自己的[女朋友]時

就將對方當成自己的所有物

管教 限制  這也不行那也不准

這也就是為何大部分女生喜歡搞曖昧

曖昧可以自由自在 可以享受戀愛的芬圍

曖昧可以不必受人約束 自己過人生

所以曖昧本身並非不可...只是往往在過程中

會有傷人的舉動或者話語產生

如: 你不是我的誰 憑什麼管我之類的

但曖昧的手法是不可取的

再愛妳的人都可能會有個限度

不盡快走出這種思想

只會造成許多遺憾 造成到手的幸福 遠走高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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