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我和他不吵架,不吵,因為吵不起來;他從不說他的心情,我吵時,他只是別過臉,忍著。
後來,有一天,我們分手了。沒有吵架,因為還是吵不起來。
再後來,我認識了另一個他。我們也不吵架,因為他愛我,捨不得和我吵,而我,是根本忘記了還可以吵架。
有一天,我記起了原來還有吵架這回事時,我們分手了,而到這時我才明白,不是我忘了吵架,是因為我根本未曾真正愛過,無心,也就不會吵架。
現在,我和你不會吵架,因為你還沒把我當成吵架的對象,而我甚至不敢和你吵架。
你知道嗎?吵不起來的情侶最恐怖了,因為從來沒有溝通,也從來沒有發洩。
人與人,不是在同一個環境同一個家庭長大的,怎麼可能一開始就完完全全契合?不契合,又怎麼可能不溝通?
吵架只不過是溝通的途徑,這麼一想,能吵架也是一種幸福。
能吵架,你們還有辦法溝通;能吵架,你的身旁還有一個人;能吵架,還有一個人可以和你吵。
但是,吵完了記得要合好,記得,在吵架後,也要站在他的立場想想,退一步,下次你們還有吵架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