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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酒駕新制規定
作者: 小羊 日期: 2013.06.15  天氣:  心情:
酒駕新制規定酒測值超過0.25毫克,觸犯公共危險罪,直接被移送法辦,面臨2月至2年坐牢,併科罰金20萬元罰款。
勞基法第12條第3款明訂,勞工如「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也就是說,一旦酒後駕車被科處有期徒刑並要入監服刑,老闆將可直接解僱勞工,不必支付資遣費。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代理處長王厚偉則表示,雇主不能因勞工酒駕遭移送法辦,就逕行將其解僱,必須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定讞,且不得緩刑及易科罰金者,雇主才可將其解僱。~~~~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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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6-15 21:18
他, 53歲,高雄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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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6-15 21:07
他, 56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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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6-15 21:04
他, 56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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