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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志銘﹝櫻木川和何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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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論寫作!因為愛情亂錯記事本而談
作者:
翁志銘﹝櫻木川和何弼﹞
日期: 2006.08.28 天氣:
心情:
我寫作很快,是老天的賞賜,一天一萬字也拼得出來,十天寫一本書沒問題。
﹝備註:每天實際工作十二小時。﹞
但是,我珍惜老天的賞賜,不敢隨隨便便把寫好的文字送出門。因此,每次寫好一段文字,我改了又改,然後再改還改。
呵呵,我可以十天寫一本小說,但是往往要花數倍的時間來修改。
呵呵,我認為,好文字,是改出來的。
所以,我的文字可以改十幾遍、甚至幾十遍。
※
因為貼上《愛情亂錯記事本》,在改了十幾遍後,我又有機會用心地再看一變。呃,感覺有點糟糕。真是的。
不知道為什麼?覺得先前的版本,文字沒有生命。
我的意思是,那樣的文字讓人感覺不到『躍然紙上』的感覺。
於是,我刻意用心地想了又想。
在三天的思考後,用了另一種文字組合方式修改呈現在的版本。
呵呵,我不知道現在的版本是不是比較好?
但最起碼我用心了。
好啦,現在原先的版本我重新貼上新版本。
要是看過先前版本的朋友,可以在看一次喔。
然後請告訴我,這樣是不是真的比較好?
※
寫作!
很大的一部份,用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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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8-31 13:37
她, 52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08-29 01:20
她, 43歲,南區,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