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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今天看別人日記個人想法
作者: ♠♠黑桃♠♠ 日期: 2012.05.14  天氣:  心情:
 http://www.i-part.com.tw/diary/diary_viewpage.php?o=625160&d=900#A_GIVE

 是一位叫le Sucre
 他寫的日記:網路交友(精華版)

 我看完會心一笑,因為...裡面敘述的大部分是我會幹的事!哈哈哈!

  想想,阿!我就是那個無聊人吧!現實朋友多,來這裡無聊打發時間。

  對!T_T我就是。

  看了我一直笑,我扣掉沒上來的兩年時間,接觸這裡有兩年吧?

  這裡是愛情公寓!是找愛的。

  但偏偏我不是來找愛的!我找打發時間的。

  所以如果有認真看我檔案的人,都知道我有標註說明

  想找女朋友的別浪費時間在我身上!

  想想,我還真是混蛋。
  
  所以我在這裡是個毒瘤吧!哈哈!會害大家!

  日記裡有特別說明,要電話和MSN,我也是那個說等熟點在說的混蛋吧!

  哈哈哈哈!

  對方約見面,我也是說等熟了在說的那個混蛋吧!

  當然知道雙方見面了,疑點就會解開。

  十年前我很常見網友,有男有女,見過人數有遇過百位,當時聊天室盛行而我年輕又好奇覺得好玩。

  七年前也做過瘋狂的事,四個只在網路上聊天認識的網友,相約下殺墾丁玩了三天兩夜,而且說是臨時去就去!

  兩男兩女一起睡大通鋪,前一天還在網路上認識,後一天就在墾丁海灘上喝酒狂歡。

  這一切對我來說都是瘋狂又是難得經驗,蠻美式風格的啦!

  在大學時期,也會在網路上隨便邀約其他學校來個聯誼,也算見網友一種,有輔大、台大研究生、景文、醒吾、華夏,也會約工程師之類的來個尷尬聯誼大會鬥(大部分工程師都蠻悶的,氣氛難炒熱。)。

  見網友對我來說是稀鬆平常又蠻有樂趣的事,記得我這日記好久之前也打過見網友的趣事。

  但是現在哩?

  少了好奇心,少了有伴陪我瘋的姊妹,少了動力吧!

  但現在我大概看我哪根筋不對才見網友吧!甚至連加入FB我也會考慮再三。

  去掉兩年前給過FB的兩個人(只算男生,女生不算,女生我還蠻常自動給的),現在回來我給過三個人FB(都男的),那三個人我是覺得很有趣也很有話聊。

  一個是跟我一樣搞設計,很強的設計師。

  一個是跟我興趣有相關的出版業者。(我有寫書,且這是我主動給的= =!哈哈!我沒有巴結他喔!他很呆欸!希望他老人家別看到。)

  一個是在愛寓聊天室,他的反應超逗的!

  我目前見網友一年兩次吧!

  對了!兩年前給FB的朋友,一個閃婚當爸爸,另一個快論及婚嫁,他們都沒在玩愛寓,但找的愛人也不是在愛寓找到的。但我們很常聯繫也見過面,誰說男女生不能有純友宜?(這扯題了!下次說。)

  愛寓對我來說是個認識朋友的管道,也是擴大我生活圈的管道。  

  不過我見網友真的沒有太多動力了。

  講講,我還蠻矛盾的吼。

  應該說我反差蠻大的,或許人老了,事情經歷多了,有點龜縮了!

  我還是喜歡這裡啦!因為一樣米養百樣人,看到不同人以及會接觸到在現實生活中我根本不會去認識的人,這裡輕鬆就遇到,很不可思議!

  例如,我生活在台北,我有可能自己跑去新竹認識工程師嘛?不可能嘛!

  在我心裡認知他們是高不可攀,學歷高文靜,話不投機,錢多,會宅。

  但在這裡,才發現剝掉我的認知,其實他們還蠻好相處的,也知道他們煩惱蠻多,學歷高不代表經驗多,不見得錢多但過得去,不很宅,是沒有人可以帶他們怎麼玩。

  所以彼此互相交換工作經驗談以及身分的認知,也是我重新認識對他們的認知。
  
  還有,警察!

  我個人是蠻討厭的啦!可能因為以前去夜店有被刁難過一次,所以看警察不爽!

  但在這裡認識到,也發現我不能一竿子打翻所有的船。

  以及,在這裡認識到年輕的小弟弟18歲到20歲。

  在現實中,我根本不可能平白無故去搭訕18歲的小男生吧!幹嘛阿?我可能在路上連看都不會看吧。

  人家也更不可能看我這老女人一眼。

  那我在這認識幹嘛?就了解現在年輕人想啥,知道他們的話題,這樣我可以有最新流行資訊或消息,就可以跟朋友聊天啦!

  當然,我知道蠻多人跟我抱怨愛寓對男生收錢收很兇!

  嗯。

  甚至有男生故意扮女生帳號來聊天或認識,這點我不是很認同,感覺被騙很不爽。


  想想,這裡對男女生不同的收費模式就跟去夜店一樣。

  夜店的女生門票通常很便宜不然就免費進去,而男生最便宜從五百或花到一千,為啥男生這麼貴?店家就是故意因為裡面有妹咩!吸引男生花錢進去認識阿!

  抱怨門票貴,不然可以不要進去夜店阿!但你不進去又怎麼有機會認識女生?(藉酒認識,哈!)

  同樣的!這裡也是阿!這只是愛寓的行銷手法,不然就不要玩愛寓阿!嫌愛寓坑錢?那就別玩啦!愛寓沒有你也不會倒啦!不然也不會越做越大!合作廠商也越來越多~

  我都還蠻真去對每個人,當然除非我心情不大爽,打字會沒禮貌。

  其實都看得出來哪個是別有居心哪個是真的對我沒私心,再次聲明,我真的來交朋友,而且是希望聯絡很久的那種。
  
  但那種朋友很難找,所以我會很龜毛是屬於細水長流慢慢的觀察。

  這舉動跟我以前以及外表蠻不符合的。

  我應該要大喇喇或者要心胸開闊,都給電話msn或者fb。

  但!我不想濫交。

  對我來說認識一個新的朋友,等於要摸熟新出的繪圖軟體一樣,需要花時間。

  我不希望認識對方之後,見過幾次後,沒過多久msn消失或fb沒互動,那。。。當初幹嘛給呢?

  所以我還是會繼續堅持fb和msn和電話不給就不給,熟了在說!見面也是熟了在說!

  過客朋友太多!我不需要!應該說過客經驗太多了。

  這是很機車的個人原則。

  我很混蛋。非常混蛋。

  就是夠混蛋!所以我還是會三不五時賴在這當毒瘤。

  對了!對了!我在這裡有多了一個新的樂趣!就是...看帥哥!哈哈哈哈!

  現實中我根本沒辦法毫無形像的去仔細觀察帥哥,在這裡可以欸!不過都欣賞看看相簿或日記跟檔案,不可能真的認識啦!

  我不曾主動認識人,這點在現實行為中也是,我通常都是被主動認識的那個。

  話說回來,寫那篇日記的男孩長得也很可愛,蠻欣賞他那篇日記的見解。

  雖然我給了三顆心,因為...他那篇幾乎我都上榜了!我真是混蛋!(逃~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本該下午要乖乖畫圖,我卻在這裡混還沒畫稿,有時多看看他人日記晃晃人家的地盤,說不定會有新靈感。(是有新八卦話題可講吧!)

  我愛愛寓!閒晃打發時間好去處!=>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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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6-04 02:25
他, 42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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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16 22:58
他, 51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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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16 22:54
他, 51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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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16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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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16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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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16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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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1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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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51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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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16 02:16
他, 36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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