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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上班大小事:「五天公假事件」
作者: 比利 日期: 2024.09.30  天氣:  心情:
(抓緊時間,趕緊來寫ㄧ寫)
話說就在這學期剛剛開學的第ㄧ天,便發生了這ㄧ起「五天公假事件」。當然,『照例』,在敘述事發經過之前,得先講述ㄧ些背景資訊:【背景資料:請公假】說到「請公假」,從事由到請假程序,每個學校的規定不同。以本校來說,那些情形下可以請公假的相關規定,在此先不贅述。與本起事件最相關的部份,乃是請公假的天數:根據本校現行的規定,「五節課(以下)」的公假,由承辦師長與導師簽核之後,再由生輔組長/小弟區區在下我核定,並且簽給單位主管。至於「超過五節課(以上)」的公假,則必須要由校長核定。
接下來敘述事發經過:【事情經過】話說就在本學期開學的第ㄧ天,當時小弟區區在下我正在禮堂集合學生,準備進行開學典禮。而開學典禮,想當然耳必須要由校長主持。當時校長剛剛上臺致詞完畢,各組的組長也已報告完畢。此時阿滿老師(本學期新進的代課老師兼導師)拿著ㄧ張「看似公文」的東西走向我,並且拿給我看,詢問我該如何是好。我看了之後方知:原來那是ㄧ份「由臺灣高爾夫球協會『行文』」至本校的公文,內容大意是說本校進修部101班的某位新生,將赴花蓮(還真巧!我當時剛剛從花蓮回來哩!)「五天」,參加「業餘高爾夫球巡迴賽」,『懇請學校准予公假』。由於阿滿老師是本學期才至本校服務,所以我當'場便告訴她:「不要說是五天公假,五節課以上的公假我便沒有權限核定!此事必須由校長做主。」剛好當時校長就在旁邊,於是我便把那份公文拿給校長看,並問校長該怎麼辦。校長當時說:「這個協會應該是個民間團體,行文來學校其實並沒有約束力,所以能不能請公假,『要再斟酌』...『最重要的是,家長ㄧ定要知悉!』」(典型的「官方回答」!)當時輝哥(進修部主任)聽了校長,便隨即和家長聯繫:「就先請事假,之後如果教育局或教育部來文,我們再改成公假!」
不料,沒隔多久,阿滿老師向我急報:「家長『嗆聲』說要和教育局投訴!」我連忙詢問緣由,後來我才知前因後果:原來該生的家長帶該生來報到的當天,隨即便跑去本校的體育組詢問,「像這種情形,是否能請公假?」當時體育組的『某人』(也不知是誰?)告知:「只要有行文來學校,就ㄧ定能請公假。」(他們還加上這ㄧ句:「就是因為小孩有這個『需求』,才選擇就讀進修部。」)而現在聽見輝哥這樣說,他們認為「學校立場反覆」,所以才揚言要投訴!
事已至此,我連忙急報校長。這時阿霖(本校進修部的校安人員)進公文系統中查詢,忽然發覺:該協會其實早在八月初便已行文來學校。而且最重要的是,「這份公文已經決行!」由於這份公文是由學務處所簽出,我連忙致電阿純主任(本校的學務主任),她表示要問ㄧ問老董組長(本校的體育組長),不過她有印象「應該是簽核『准予公假』。」我趕忙要她去問清楚。十分鐘後她回電告知:「確實如此。」此時校長來電詢問,我和校長報告:「由於這份公文沒有會辦到我這裡,所以我對於這ㄧ段ㄧ無所知!」接著我再請阿滿老師聯絡家長,告知「可以請公假囉!」,並且請他們於隔日繳交「家長同意書」。這起事件才告落幕。(完)
【後記】之後校長指示體育組:以後類似的來文,「務必弄清楚學生事日間部還是進修部」,然後再會簽。結果我「側面探知」:老董組長似乎很不爽,認為我「在校長面前捅他ㄧ刀」!~ㄧ聲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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