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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禮物
作者: 老原 日期: 2007.03.14  天氣:  心情:

熟女,這是回應你的。


我其實還是會看許多鄰居的日記,只是不留心。
留心要多幾道程序,這裡的網路每次愛在這時候搞怪。


先要說在前頭。妹,在愛寓裡,你是我最親近,也是知我最深的,
我經歷了什麼你很清楚。在我跟小壞天翻地覆時,你在一旁相守,你那種凝視,我深信,一定代表著愛吧。
在我自己慌亂,失去判斷力,搞不清誰對誰錯,有時自信有時懊悔,有時憤怒有時悲傷,在面對自己內在那個大洞逐漸彌合的那些時候,
妹,你所做的,便是在一旁守候,看著我,偶而點我兩句,讓我知道你的視線還在,還在凝視著我。
你那時為我所做的,對於我,最巨大,也最有效的,就是知道:「你在。」
我很安心,因為知道你在。知道,如果我需要,我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狀況下去找你;
也知道你不會審視或評斷我的狼狽;不會用是或非,對或錯來看我。


我希望我於你也是這樣一種存在。
雖然你總是選擇自己去處理自己挺過一切事情。你比老原姊姊堅強太多,也有能力太多。但是,在我,觀看著你,注視著你,便是我對你所付出的。


我在感情上的歷練,很滑稽,好像是倒著來的。
我是先結果再開花的那種。
我19歲,初戀,嫁給對方,之後15年後,才有了第二次,才認識了第二個男人。
第二個人,20年。然後,第三個,小壞,2年,現在,老律,多久,不知道。
這就是我的感情排行榜,這是,目前,我生命裡唯有的四個名字。四張臉孔。
我跟男人有長的傾向,跟小壞,若不是我決心要把它毀壞的話,我猜也會很長。
你也知道的,我是強力膠個性。
用強力膠黏東西,塗上了要先放著,冷一陣子,然後黏上去就
牢固無比。
除了斷裂,不可能分開。


而這斷裂,有時是別人讓我痛苦,有時是我讓別人痛苦。這我都知道的。
我不會因為給了別人痛苦而自傲,也不會因為別人給了我痛苦而自傷,這大約是我在生命裡學習到的一點東西。
而我比較不尋常的地方,我要自認:便是我心狠。老律說我心狠手辣。
當然是因為心狠才能手辣。


我的心狠不是毒,不是恨不是報復,只是:「就過去了呀」。因為已經過去了,我沒辦法。
那強力膠已經斷裂啦,我通常就丟掉,不會留作紀念了。
我時常跟前男人,就是那20年的那位,談我的男朋友「們」
(在他之後交的男朋友比在他之前交的多啦。)
這當然也是我心狠手辣一例。我就是完全沒法顧及他現在心裡怎麼想,雖然過去那麼愛他。說實話,他要是會心裡吃味不舒服,那是他自己要對付的,我幫不了他。
我還是愛他,另一種愛。很顧惜我們過去生活過那麼久的默契,但是我也知道有些事有些東西過去了。


說的有些雜了。不過我想說的就是我現在對「愛」這個事的態度。
你日記裡說:只是凝視和讚美,而沒有付出,那算是愛嗎?
當然也算呀。


我基本上認為,能讓你覺得生活有意義的,能讓你自覺美好,覺得自己的存在有價值的,便是愛。
我認識一個小朋友,酷愛科幻電影,那時候「駭客任務」一年一集,他就常愛說:「我不能死,因為我還沒看完駭客任務。」
我深信,因為要把命留著看「駭客任務」,他會珍惜他自己。
那些會選擇結束生命的人,在做決定的當下,一定是感覺世間沒有自己可以為之活下去的東西,或著是感覺自己不是任何人可以為之活下去的對象。
只要自覺到「自己必須為某人而存在」,或著「我是那個某人因而存在的對象」,那種活不下去的心念,應該很容易退去吧。


人與人之間的所謂「付出」,其實未必是愉快的。
「付出」有點像送禮,再如何貼心昂貴的禮物,都不如給他一筆錢叫他自己去買來的「準確」。
我們認為對方需要的,通常是我們「認為」的,是不是真的是對方要的?那只有對方知道。
所以我從來送禮都一定送對方「不需要的」,隨便亂送,搞不好還成為驚喜,。


所以收受禮物,或收受付出,我們收的不是那東西本身,是心意。
而這個收受的麻煩之處是,因為有個明明白白的物質體,你便必須償還一個明明白白的物質體,不論對方是不是介意你要償還。
就像,妹,你送了我你手製的餅乾,也許你不在乎我回不回報,但是那餅乾總卡在我心裡。
這是人心的愚昧之處。
我無法開清單說:
某年某月某日,收到某人陪我說了八小時電話陪著我哭陪著我笑;或著
某年某月某日,收到某人在我最困難的時候一天三封萬字長信幫我解釋分析安慰責罵威脅並且告訴我他最愛我;或著
某年某月某日,收到某人在西雅圖用越洋電話誦心經讓我能夠入睡;或著
某年某與某日,收到某人半夜上我家消防車般的急按門鈴,為了來看我是不是已經自殺死了或暴斃了。


這些才是我為之活下去的「禮物」,這些才是我生命裡的鮮花,
但是我除了記在心裡,並無法有實質的還報。
或許永遠也不可能有機會還報,假使他們不會遇到生命中的重大難題的話。
所以收受了這些,我的回報便是珍貴的記在心裡,讓他們成為印記。
而在有機會的時候,把他們給我的鮮花送給別人,讓他們的禮物透過我,去溫暖那些他們既不認識也不知道的人。


所以我總覺得,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能夠做的最好的事,
便是凝視他,並且讚美。


這便是老律對我做的事。


他不要什麼,也不給我什麼。
他只是凝視我,欣賞我,
像我是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
最美的東西。
他讓我覺得,我只要活著,就已經有價值。


這也許不牽涉到愛。這只是他開啟了我,讓我知道:
原來我也有這些我不曾認為我具有的東西,
原來我也能達到這種我以為距離我很遠的高度。
原來我比自認的那個自己,更大,更強,更美,更高,更遠。


而有一天,我真的走到了那個地方,
那便是老律所給我的禮物。
那便是老律為我做的,
而我無法開清單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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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3-15 00:43
她, 99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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