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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一定要結婚?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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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誤入叢林的小白兔
作者: 被遺忘的人 日期: 2007.11.10  天氣:  心情:
今天,同事問我:你有沒有一種"誤入叢林的小白免"的感覺?
起初,我還不太了解他的意思
後來....

今天發了一份公司的規章..
(公司開創15年來的第一份規章= =)
裡面寫的全是規定員工怎樣又怎樣
完全沒寫到福利...
有新同事看了,馬上提出離職申請(我真佩服他的勇氣)
因為我這半年來,每天都在想著今天要不要寫離職單= =
結果拖到現在...我要離職的話,需要三個月前提出..
(勞基法只要20天,差了四倍多的時間= =)
口圭口列!!這什麼規定
雖然之前有耳聞這個消息..
不過我把它當作屁..
因為這已經低於勞基法的最低標準了..所以應該無效
但基於人情的考量,加上規章已經下來了..
所以....
老媽說等過年後,領了年終再走人吧!這樣比較划算@@"
這幾天在想..
如果搬出勞基法或者以我進公司時都沒這些規定來提早離職
都是很合理的..
但..我是俗辣!!
今天聽主管和會計也聊起這方面的事
原本還以為他們是"走狗" @@"
沒想到大家都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前幾天,老闆找我進去談話
(自從換主管後,就沒找過我談了= =)
最經典的一句話就是:
我不是花兩萬多請你,我是我三萬多請你的,
(因為加上公司負擔的勞健保、勞退)
聽到這種話很不爽
怎樣!!有錢人了不起丫!!我最討厭有錢人了!!

ps:公司規章還是我親手打的= =,早知道就打慢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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