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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同性愛情
作者: アイルランド小喵 日期: 2007.09.20  天氣:  心情:
我原本以為,同性戀是指同性之間的愛情,但是現在我想問,有沒有可能擴大這樣狹隘的定義。

第一次對「同性戀」這個名詞有知覺,是在高中的時候。
我的外語大樓是位於學校裡面最偏遠的一棟建築物,離「行政大樓」狠狠的隔了一座操場,所以除了外語科的女生外,是沒有太多的老師在這走動。
有那麼一次,我分別帶完學妹的韻律操及防身術後,趕在最後的上課鐘聲衝去廁所,一進門,清清楚楚地撇見二位女生在臭氣沖天的茅房,擁吻,而且渾然忘我。

對那時還是高中生的我來說,擁吻僅是小說裡的字眼,(雖然我的初戀在高中…但是也只是牽手的那種)眼前具體的實像卻令我極度震撼,倒不是因為擁吻本身所帶來的慾望刺激,而是,她們都是女生;而是,她們「仍然」熱情忘我。
在當時,同性戀是非常嚴重罪惡的禁忌,特別是在女校裡…….,可是眼前此景,卻令我對社會定義的愛情燃起了最初始的疑惑火苗,從此對於愛情與激情,性別與幸福,產生了豁然又矛盾的糾結。

畢業後,我有一位好朋友告訴我,她是一名同性戀者的時候,深藏在腦海中那一幕女生擁吻的畫面,不假思索躍然而出。對於她的傾訴,我沒有訝異、沒有排擠,有的只是擔心與焦急,我看著她,心中湧出一股憐惜,同性之間的戀情,是多麼艱澀的一條情路,親熱要到廁所,示愛只能會意,即使不在乎社會異樣的眼神,那來自家庭的壓力呢?(即便現在社會真的很開放了)

同性戀的弱勢族群,不受尊重,不被認同,只得彼此緊密依靠,相互慰問取暖,這份團結與情誼雖是難得,但是一旦化作戀情,想要維持卻是不容易,因為感情裡有太多的不穩定,又不被普遍祝福與看好,似乎總是缺少某種踏實感,所以其中的妒忌與佔有,往往更為熱列、更加灼人。

她們就像朋友,講的是平等與對等,沒有男尊女卑的差別,也沒有性別尊嚴的抗衡,像母女,誰都可以向誰撒嬌,誰都可以被誰疼愛呵護,像姊妹,於是可以關起門來分享沒有代溝的體已話,像愛人,不用多說,像玩伴,多好,沒有誰笑誰的幼稚粗俗,可以打開自已的百寶箱,訴說以往的祕密辛酸,以及討論什麼衣服搭配什麼褲子最好看。
我聽了之有些羨慕,但對於她的感情,我始終沒有祝福,也沒有規正,路是自已選的,得要自已承受、自已負責,還好這麼多年來,我們在不同的路上跌跌撞撞,有糾紛但沒有牽扯的難分,有固執有爭執但幸好沒有偏埶。

同性因為能剔除性別相戀而可貴,相戀因為接受祝福與支持而可貴,感情因為接受歷練與考驗而可貴,若你們身邊有認識像小喵的同學的朋友,請你也能伸出認同與善意的手。
不管是誰,都有權利去追求屬於自已的幸福,同性也好,異性也罷,要的不過就是眼神交會,心靈相通的那一刻不是嗎?

不要再自以為是的一昧認為異性戀才是正常,在同性的圈子裡,異性戀何嘗不是種不搭的配對嗎?
小喵非同圈子的人,只能以當事者陳述的隻字片語來釋放心中的感受,如果看文章的朋友若你是圈內人,有得罪之處或陳述不當之處請見諒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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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0-06 16:10
他, 43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06 20:02]:

對丫

 
時間:2007-09-22 01:12
他, 44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9-22 01:02
他, 44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3 12:58]:

嗯嗯嗯

 
時間:2007-09-22 00:59
他, 44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2 01:09]:

大哥~你的留言板不開沒人可以留言耶!
還有阿~
日記也算對外留言...

 
時間:2007-09-21 22:45
他, 45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1 23:44]:

對阿~
~~~~~前提是只要不影響它人,誰都無權批評~~~~~
我老大說的!!
完全贊同!

 
時間:2007-09-21 22:29
他, 45歲,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1 23:43]:

切~
當然不是要你來看文章的啊!
老在關老爺面前耍大刀我也是會害躁的....
想你才叫你來啦!
失蹤那麼多天,我都快報警了!!

 
時間:2007-09-21 18:52
他, 41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1 19:07]:

哈哈哈!
哪會得罪人阿!
每個人的看法本來就不盡相同阿!
不管是帝稚還是小朋友,都是千元大鈔不是嗎?
小喵喜歡你的論調
記得常來哦!

 
時間:2007-09-21 09:03
他, 99歲,Al Khor,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1 12:10]:

說真的 我那個朋友還真的是美 .....
不過我也有認識男的
也帥的咧~~

 
時間:2007-09-21 08:21
不是有沒有見過
是見怪不怪ㄌ吧~~~~
= =\\\你這次第三次ㄌ~~來人拖出去打三十大板
作者回覆說[2007-09-21 12:10]:

...
拜託啦...我被同學抓住聊天已經很慘了
不要再打30大板了
女人已經沒有了青春、也失去了寶貴睡眠時間...
不要再讓我的肉體受煎熬了了.........

 
時間:2007-09-21 03:05
他, 44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1 03:17]:

ㄝ...嘴巴很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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