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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30625-1
作者: 聽弦 日期: 2013.06.22  天氣:  心情:
親密感

‧王文華

我最喜歡的英文字之一,是「Intimacy」。

「親密感」,比名或利,更難。有名、有利,甚至有好友、有配偶的人,未必有親密感。

我第一次學到「親密」這個字,是在電影《親密關係》。

這部1983年的奧斯卡最佳影片,描述叛逆的女兒(黛博拉溫姬),不顧寡母(莎莉麥特琳)的反對而結婚生子,後來得了癌症,讓白髮人送黑髮人。母女雖然愛恨交織,但片名仍叫「Terms of Endearment」。

「Endearment」是「Dear」的名詞,比「Dear」多了行動的決心。我把這個字記在日記中,希望有一天能當它的受詞。那天起,我學到親密未必有快樂的結局,但沒有親密,註定是悲劇。

第二次在電影中聽到「親密」這個字,是1996年的《征服情海》。

湯姆克魯斯飾演紅牌運動員經紀人,交遊廣闊、人見人愛。 然而當他被公司fire掉,所有的朋友瞬間消失。

前女友批評他「Great at friendship. Bad at intimacy」(「很會做朋友,但從不敢和人交心」)。

我們身旁都有這種人(有時包括我自己):永遠脾氣好、愛熱鬧、講信用、夠朋友、言行過於得體、客氣到虛情假意。

這種人一切完美,但你跟他就是有距離。

他似乎包在保鮮膜中,吃力地悍衛著註定蒸發的水氣。彷彿穿著太空衣,遙遠地像星星。你當然不會討厭他,但也愛不下去。愛要激情,要賴皮。

這種人付出感情,搞不好還跟你要收據。

我第三次在電影中體會到「親密」,是1997年的《心靈捕手》。

羅賓威廉斯飾演的心理醫師問麥特戴蒙飾演的叛逆天才為什麼不和女友進一步交往,麥特戴蒙說:「幹嘛深交?她目前在我心中這麼完美,一旦深交,我看到了她的缺點,不就破壞了她那完美的形象!」

羅賓威廉斯一針見血地回應:「其實你在乎的是自己的形象!你目前在她心中這麼完美,一旦深交,她看到了你的缺點,不就破壞了你那完美的形象!」

受了羅賓威廉斯的刺激,麥特戴蒙與女友深交。原本「完美」的關係迅速變成爭吵和粗暴。雖然血肉模糊、不堪入目,但看穿彼此的醜態後,他們找到了真正的親密感。

但這些都只是電影而已。我知道更重要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尋找親密感。

親密感跟身體的親熱無關。我第一次感受到愛情的親密,在高一。放學後,我與一名景美女中的女生坐在植物園。「我家種了很多花,」她說,「你喜歡花嗎?」

其實除了豆花,我對花一無所知,但為了討好她,便奸詐地說:「當然喜歡!」

她似乎看出了我的破綻,淘氣地問,「那我考你,聖誕紅是什麼顏色?」

「紅色!」(這都答錯可以去死)

「鬱金香呢?」

「黃色!」(從「金」去聯想不就對了)

「風信子呢?」

「什麼?」

「風信子。」

「……」(該死,名字浪漫,但完全跟顏色無關)

「有很多顏色,」她替我解圍,「粉紅的啦、白的啦、藍的啦……好,最後一題……『情人菊』!」

「快下雨了,我送你回家吧------」

她把起身的我拉下,用食指點了點她的黃制服,「情人菊就是這個顏色。」我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摸,摸到後立刻收回手指,像碰到了火。

那個下午,我沒佔到任何便宜,但感到親密。

這樣講倒也不是說純情萬歲、肉體看衰。

我們都知道性愛是多麼美好,和深愛的人結合,那一剎那你忘記:人最終還是孤獨地來、孤獨地去。那一刻你覺得:一切都可以付出,一切都會被救贖。然而,性愛的親密雖然強烈,卻很短暫(嗯……也許只有我有這個問題,別人搞不好都很厲害)。更別說,要找到適當的對象,難上加難。

「那就一夜情吧!」有人說。

一夜情算親密嗎?我不知道。我猜當下應該也算,至少局部會很圓滿。只不過第二天早晨,激情迅速變成嫌棄。一夜情後的雙人床,是兩人之間最遠的距離。

睜開眼睛,身體像一把廉價的雨傘,怎麼用力也撐不開。皮膚的味道像牛奶變酸,喉嚨裡好多痰。

親密感不一定要熟識。我曾參加一個在日本餐廳舉行的party,正餐吃完,上霜淇淋。我點的是抹茶,旁邊的陌生女子點的是巧克力。她看了一眼我的碗,問說:「抹茶好吃嗎?」我嘴裡還有冰,說不出話,只是點頭。她說:「讓我吃一口好不好?」

我還沒回答,沾了她口水的小湯匙已經插入沾了我口水的霜淇淋,那一刻,我感到親密。

親密感像梅雨,雨停了仍有濕氣。親密的對象已經離開了,感覺還留在原地。整理浴室的櫃子,我發現一支棉花棒。委屈地躲在角落,像個自閉的小孩。我不用棉花棒,那支顯然是前女友留下的。我不知她是何時用的,用在身體的哪個部位。我的手顫抖,棉花棒跟著搖動,像一根指南針,直指內心最敏感的方位。

親密感不一定來自快樂,有時原產地是悲傷。女性友人失戀了,我去家裡看她。看到她的前男友上電視,我立刻亂按遙控器,轉到迪士尼頻道。她看出我的刻意,但配合地說,「我最喜歡小熊維尼了!」我帶她去陽明山,我坐右邊,她坐左邊,計程車中各自看著窗外。

此時廣播突然放出Rod Stuart的「I don't want to talk about it. How you broke my heart……」我轉過頭,她仍空洞地望著窗外,我伸出左手握住她窒息的右手,她一動也不動。她的心碎了,碎片飛到我身上。

她的啜泣,在我心中聲若洪鐘。她的痛,我無法感受,但約略能懂。

親密感未必要從人身上得到,有時可以來自大自然。

在陽明山竹子湖,我躺在濕潤的土地上,看著前方的海芋、馬鞭草,和情人菊(Yes!),任憑小蟲在我臉上飛過。沒有空調、E-mail、手機、meeting……我閉上眼睛,如果我閉得夠久,也許就會忘了自己的姓名,和現在是2006年。

和大地肌膚相親是最有安全感的,因為大地,永遠不會離開你。親密感非常便宜,因為小地方,往往比大世界來得親密。在巴黎,我對凱旋門、巴黎鐵塔毫無感覺。最讓我動心的,是「莎士比亞書店」的角落。

「莎士比亞」是一家小店,窄小的三層樓,木頭的書架和樓梯搖搖欲墜。書架之間擺著床,是窮苦作家,和他的貓,夜晚落腳的地方。你看你的書,他睡他的覺,互不幹擾。

那張床,有味道、也有跳蚤,有灰塵,也有體溫。我坐在上面,感覺和所有窮苦掙紮的年輕作家相遇。

我想起自己也曾一無所有、投訴無門。如今我能暢所欲言,是否就忘了自己的出身?某個人或地方讓你有親密感,因為他們讓你想起過去的自己。人們喜歡懷舊,並不是因為舊的東西美麗。而是因為舊的東西中,有還沒有墮落時的自己。

世界太大,人很渺小。茫茫人海,我們都在找座標,希望能航行到一個港口,永遠地放下錨。入夜的海上慢慢變黑,寂寞像海水倒灌,我們唯一的求生工具,只剩下親密感。

想起大學時的一對戀人。他們愛了許多年,由學校、到社會,男孩子入伍兩年,也沒發生兵變。

但是秀姑巒溪開放急流泛舟,他們去玩了一趟,回來卻吹了。

『一路水都很疾,但是到了其中一段,水面變寬,水流變的好平緩,好像碧潭一樣,我們兩個就跳到水裡玩。』女生後來說:『玩著玩著,突然覺得站不穩,不斷被推著往下游走,而下麵傳來嘩嘩的水聲。他,居然沒拉我,自己拼命的爬上皮筏。』

女生露出很氣憤的表情:『人哪!不到危急的時候,見不到真情,這種男人,我不要!』

過了幾年,我到紐約,又碰上同樣的事。也是一對戀人,一起留學、熱戀、翻臉。

那天他們在曼哈頓街上走著,突然一生槍響。男生反應快,趕緊趴在地上,回頭看女生,還征征地站著,男生大喊:『妳趴下啊!妳趴下啊!』

『我趴下,你怎麼不拉我一把?』女孩子當場就翻了臉:『我早被打死了!』

女孩子也是那句話:『只有到危急的時候,才看得出他是不是自私、有沒有愛情、愛不愛我。現在我知道了,他對我全是假的。』

*以上的故事都市摘錄自劉墉的『愛何必百分百』

以前的我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或許會像故事裡的女主角有同樣的感覺。但現在的我已不再那麼想了,畢竟那是幼稚且極為自私。

常常在愛情裡,我們都會希望對方把自己擺在第一順位,不管做什麼第一個想到的一定要是自己,就像第一篇故事裡的老人提到的,那些動作根本是一些本能的反應,是無心的,但為什麼在相愛多年的另一半看來卻是自私的呢?而真正自私的究竟又是誰呢?

很喜歡劉墉在書裡寫的一段話:『我們何必用許多假設,甚至設計各種方法,去驗證自己的愛人?在愛裡,不管是什麼樣的情,通常我們都是把自己看的太重要,把自己的感覺放大了,才會常常覺得對方自私,其實真正自私應該是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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