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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07/10的日記
作者: 丫丫 日期: 2008.07.10  天氣:  心情:

不一定刻意的去尋尋覓覓,就能找到真愛,以及相知相惜的對象,對象之"可遇"可能全然是一種意外之偶然,而非"可求"之必然,假如非要

硬是去找,反而一切都會成為枉然,所以,倒不如隨意去碰運氣,靠緣分,然後便求一切順其自然~~~~~

理論上,任何可以引起當事人遐思的"對象",自己都可以將其定義為"機會",但是,就網路良莠不齊之複雜及存在太多的虛幻假象來看

所謂的"機會",實際上也極可能就是"誘惑"與"陷阱",而交友往返之數量愈是日趨龐大,人氣指數愈是高漲,所導致的複雜性也就愈高

人性所面臨的考驗也就愈殘酷,無論喜歡與否,這也是當事人自己所要面對的,所以,在網海裡待得太久反而容易誤了自己

(僅供各位網友參考拙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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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8-06-14 18:04
他, 61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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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8 04:04
他, 68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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