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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志銘﹝櫻木川和何弼﹞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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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總冠軍賽第三戰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櫻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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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對話─那年我留在籃球場上的汗水
作者: 翁志銘﹝櫻木川和何弼﹞ 日期: 2008.10.28  天氣:  心情:
                                   《對話》之─那年我在籃球場上留下的青春汗水


《一張難堪的成績單:自己知道應該要努力就好》
  
  我在師大附中高一上學期的日子,可以用「糊里糊塗」四個字當註腳,並非我沒有用心地過日子,而是忙了太多太多的事,搞得自己像是在漩渦中打轉,弄不清楚自己的日子是怎麼過去的。
  然而,這是沒辦法的事。台北市這個繁華的大都會裡,有太多吸引我這個鄉下孩子的事物,處處新奇,我忙著東看、西看、什麼都看,並且在各種新鮮事物的吸引下,無法避免地想要多方面嘗試,於是在看了太多、做了太多、卻又一事無成之下,日子變得糊裡糊塗。
  學期結束後,我收到成績單,先是鬆了一口氣。還好都及格了,就連預期會被當掉的數學和地理兩科也都幸運的低空飛過,分別比及格分數多出一分和兩分過關。然而,下個瞬間,我開始擔心:父親看到這樣的成績單,會有什麼樣的想法?意外的,父親沒有太多的數落。
  「下學期的成績會好些嗎?」他問。
  「我會努力的。」我羞愧地說。
  當年我那張低空飛過的成績單,父親在這麼簡單的對話後簽章了。
  許多年後,我身為人父,家中就讀國中二年級的老二的成績並不理想,甚至有可能考不上公立高中,於是我找了個機會,想跟她討論未來的升學問題。我原本打算告訴她,若是就讀高中或高職,對她未來的人生會有何種影響?然後讓她自己思索抉擇。她若選擇就讀高職,我也支持。
  誰知,我才剛剛開口說:「二妹啊,妳現在的成績恐怕考不上任何一所公立高中喔。」她卻立刻接口說:「爸爸,你放心,我會努力的。」
  乍聽她這樣子的回答,我愣了一下。與父親之間的回憶升起。
  接著,我笑著對她說:「自己知道要努力就好。」結束原本想要跟她充分討論的議題。
  我想,既然孩子自己知道該努力就好了。父親當年就是這樣看顧我的。


《北狂》
  
  我真的想要好好地在學業上多加努力用心。高一上結束的寒假期間,我不斷地提醒自己,不能再糊里糊塗地過日子了,同時立下志向,學業成績每科最少要在七十分以上,行有餘力,才去做其他的事。便在寒假結束後,我從鹽水小鎮北上,車行的路上,我告訴自己:高一下,新學期,新開始,新希望;一定要做到自己給自己的承諾。
  然而事與願違,我沒有履行心中對自己的承諾。原因肇於當時師大附中每年固定舉行的校際盃籃球聯賽。
  依照當時師大附中的聯賽規則,不分班別和年級的同學可以自由組隊報名參加。連續的數年比賽下來,聯賽中被認同的兩支最強隊伍,分別是日間部二三年級好手組成的「太陽神」和夜間部二三年級好手組成的「夜遊神」。幾乎所有人都認為他們是篤定的冠亞軍,其他二三年級聯隊,最多只能爭三、四名,至於一年級學生組成的球隊,根本別想進入準決賽。誰知,有幾位一年級的籃球好手不服氣,認為比賽不該由二、三年級專美,於是號召一年級的籃球好手共同組隊報名爭勝,甚至用「北狂」這個囂張至極的隊名參加比賽。讓許多同年級生感到意外的是,當年「北狂」的發起人,竟然找我參加他們的球隊。﹝備註:當年師大附中的一年級生,都集中在紅瓦磚牆所建的「北樓」裡面上課,是以「北狂」之名,意即來自北樓的狂人球隊。然而,滄海桑田啊!讓人唏噓。今天已經看不到昔日讓人懷念的的「北樓」了,不知於何時改建成巍峨的新式教學大樓。﹞
  「現在球隊還少一個優秀的籃板手,你是我們心中的最佳人選。」前來邀請我加入的「北狂」發起人這樣說。
  我很清楚,籃板手是個好聽的說法,說穿了,他找我的真正原因是:這個球隊缺乏一個不喜歡進攻,卻願意「做苦工」負責抓籃板的藍領球員。
  難怪「北狂」找我加入球隊會讓同年級生感到意外,連我都覺得不可思議。那時的我,根本不太會打籃球。
  當年南部鄉下的籃球風氣不盛,不若今日;我在國中時,甚至連籃球都沒摸過幾次,到了台北,能在籃球場上跟人玩球,靠的是搶籃板球的本事。說起我抓籃板球的本事,在籃球場上確實受人矚目。雖然我的個頭中等,但是彈性非常之好,跳起來用雙手抓籃框,就像吃頓家常便飯那樣稀鬆平常,加上我有罕見能夠預測籃板球落點的能力,總是能夠先他人一步來到球的落點位置,最後是我的肌肉密度特高耐撞,抓籃板時的對抗性不輸任何比我高壯的長人。
  其實「北狂」看上我的原因,除了我抓籃板球的本事外,還有我的速度。當時「北狂」這支球隊的主力球員,個個百米速度都在十二秒以內,球場上五人齊起飛奔,能讓場邊的觀眾看得目瞪口呆,甚至還有人幫球隊冠上「超音速小子」的渾號。像這樣的一支球隊,經常會有快攻機會。剛好我的視野夠廣﹝備註:視力測驗中我的視野超過一八0度。﹞加上我有媲美美式足球四分衛的傳球功夫,抓到籃板球之後,能夠迅速精準地傳給前場快攻球員,剛好符合這支球隊善打快攻的風格。於是,儘管我的籃球基本動作差到不行,他們還是找上我。
  若要論起我當時的籃球基本動作有多差,我只能形容自己像是籃球場上的智障。那時候我羨慕地看著別人把球控制在跨下轉來轉去,而自己卻連運球多走個幾步就有可能失誤掉球││也是這樣的原因,我很少主動攻擊籃框,除非是抓下進攻籃板、順勢補進對手籃框,否則沒有任何投籃意願。
  終究,我答應了他們,成為「北狂」的一員。
  
《輕狂年少的瘋癲》
   類似像《北狂》這樣的籃球隊名,現在已經不足為奇了,不至引來側目;這數年來我所知道的青少年籃球三對三鬥牛比賽中,經常可見《天下第一》、《叫我第一名》、《誰來都不怕》、《閃我遠點》……等等囂張有力的隊名。但是,我的高中年代,可是個處處強調「溫、良、恭、儉、讓」的年頭,「太陽神」和「夜遊神」這樣的隊名之所以能被全校師生接受,是因為他們歷年來的戰績和選手在校的盛名;也因此,當我們《北狂》的隊名一出,校園內到處義論紛紛,尤其是二三年級學長們所組成的球隊,知道我們都是一年級生後,都說我們太囂張、太張狂,要是比賽中遇到我們,一定要用球技好好地教訓我們,讓我們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
  翻開辭典,「狂」字頗有爭議之處。它的名詞之義是:「瘋癲的病。」形容詞之義則是:「誇大的、猛烈的,放蕩不拘的。」根據辭典的注解來看,所謂「北狂」之意,好一點的說法是:來自北樓放蕩不拘、行事猛烈之人。至於另外一種顯然不雅的說法,就不要在此贅言解釋了。
  說來這是時序久遠以前的事了,我已經無法確定當年倡議組隊的發起人基於何種想法用了這樣的一個隊名,但是當時青春熱血的我非常認同這個隊名。只不過,我認同的部分絕非「瘋癲的病」。
  人不輕狂枉少年!這句話對當時年少的我影響好深。忘了它語出何處,但是在無數的文字機會中有所接觸。在那時,深得我心。
  真的,人不輕狂枉少年,不是嗎?然而,輕狂的年少讓我的生命窒礙踉蹌。
  我不禁懷疑,是不是輕狂的少年難免會有那麼一點「瘋癲的病」。
  
《一場沒有終點的馬拉松式籃球賽》
     學校的籃球聯賽盛事開始之後,幾乎沒有人看好「北狂」這支全部由一年級生組成的球隊,認為我們的「狂傲之心」,很快就會在球場上遭到痛擊教訓,但是我們大爆冷門,連戰皆捷,想在籃球場上教訓我們的高年級球隊,接二連三的敗在我們的手裡。
  隨著「北狂」贏球獲勝,逐漸引起同年級生的矚目,更從原本的冷眼旁觀之心,轉為同仇敵愾支持之情,希望能夠看到我們打敗所有的高年級球隊,贏得聯賽最後的冠軍。我們也的確有那樣的氣勢,球場上快打旋風的戰術,總是以大幅度的勝分差獲勝,單從比賽勝負分的差異比較上來看,我們「北狂」還真的是那年聯賽冠軍的大熱門。
  當我們打入準決賽時,對手已經確定是「太陽神」,倘若贏了,決賽的對手十之八九會是「夜遊神」。
  我們「北狂」的成員好狂啊,竟然肆無忌憚地喊出「射落太陽神,驅逐夜遊神」的口號。這個口號經由同年級生的渲染後,在校園裡面到處傳誦,落在許多人眼中,我們根本是瘋了。
  
  那些人的看法沒錯,在那個年代裡,學弟這樣子跟學長嗆聲,與瘋癲無異。
  
  準決賽當天終於到來,都放學了,許多人卻還不回家,留下來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觀看「北狂vs太陽神」之戰。
  那是近夏的某日午後,熾日高掛,灑了一地的陽光,鋪灑了滿地的蒸騰,籃球場上,光是站著不動都覺得悶熱,但是籃球場邊,依然圍繞了好幾圈揮汗觀戰的人潮。其中大部分人,都是前來幫我們加油的同年級生。
  
  當時熱烈的情景,讓人難忘。
  面對即將而來的準決賽,我們的青春熱血沸騰,興奮且期待。
  
  哨聲響起,比賽開始了,雙方先發球員登場。乍看身高,我們一點也沒有狂傲的條件。「北狂」的上場主力平均身高只有一七二公分,而「太陽神」的上場主力個個都是六呎高漢。但是││「我、們、不、怕」││我們先發五人的百米速度都在十二秒以內,中鋒和後衛三人的彈跳能力都可以輕鬆地跳起來用雙手抓籃框,更何況「狂者」的猛烈之心讓人無所畏懼,放蕩不拘的浪漫之情更以為自己終將取得勝利。
  比賽進行開始後的前四次進攻,圍繞在籃球場四周的一年級生歡呼不斷。那是因為我們「北狂」的小前鋒射手,先是連中三元,接著吸引「太陽神」後衛趨前防守時,用他犀利的切入過人動作,在籃框底側閃過兩名「太陽神」的防守球員後,做出空中拉竿扭腰停滯、然後反手擦板得分的高難度動作││尤其是那個難得罕見的扭腰拉竿反手擦板得分的高級動作所得到的掌聲歡呼,簡直就像是節慶日裡夜空的煙火,讓人興起燦爛的感覺。同時也讓我們「北狂」一開場就迅速地取得八比二的領先優勢。
  然而「太陽神」畢竟是強隊啊!開場後「北狂」所取得的六分領先差距,從此再也無法拉開。
  賽局就在雙方你來我往中進行。每次投射後,籃球所形成的拋物線,像是一道道的彩虹,絢麗地在空中展開;而兵家重地,擁擠的籃框下,雙方激烈地爭奪籃板球,肉體的碰撞,像是一顆顆互不相讓的頑石。
  直至上半場比賽結束的哨聲響起時,「北狂」以四分的差距領先。
  這樣的結果意外嗎?
  或許是,的確有許多人還不願相信計分板上的數字,因為連續數年的聯賽冠亞軍戰都是由「太陽神」和「夜遊神」包辦,很難想像這屆聯賽的決賽沒有「太陽神」的身影,被一年級生所組成的「北狂」取代。
  也或許,這樣的中場比數並不會太奇怪,因為我們「北狂」在先前幾場預賽中所展現出來的實力,別說是取代「太陽神」進入決賽,就算是拿下聯賽冠軍也實至名歸。
  人們都喜歡英雄吧,尤其是像我們這種在意料之外出現的英雄,中場哨聲響起時,居然也有高年級的學長幫我們喝采,至於同年的一年級生更不用說了,手掌應該都拍紅了吧,簡直陷入瘋狂狀態。
  十分鐘的休息時間過去後,下半場在裁判的哨聲中開始了。
  維持著上半場的拉鋸戰,雙方繼續拼殺撕扯。我們身上的汗水沒有停止過,球衣維持著剛從水桶中拿起來的狀態,溼透得可以。
  籃球場上,四分的領先並不多,戰局反轉往往只是眨眼瞬間的事,下半場比賽過了不知道多久?「太陽神」追上來了,計分板上兩邊的數字打成平手。這不是「北狂」任何一人想要看到數字,大家都想挺身而出。
  每個人遲早都有當英雄的機會,終於也輪到我當英雄的時候了,我們後衛在右側四十五度角出手投籃,我一看便察覺到他的出手輕了,於是快速地閃過對方的防守前鋒,移到右側籃框下,又比對方後衛早一步躍起,結果竟豪邁地騎在他頭上摘下那個籃板球,然後接在空中,順利完成補籃的投球動作,要回了兩分的領先。這讓場邊的觀眾興奮極了。向來不投籃的我,藉此得到籃球場上難得聽聞的掌聲喝采。
  然而興奮之情沒能持續太久,很快的「太陽神」拿回落後的兩分,並於接下來的攻守交換中,第一次取得兩分的領先優勢。
  或許是首度領先,興奮之情讓「太陽神」的守備懈怠,趁其不備,我們隨即的進攻中,利用快攻將比數扳成平手。
  隨後,雙方便以兩分的差距,不斷地互換領先優勢。
  畢竟這是一場差距極小的比賽,雙方不敢輕易換人休息。對手「太陽神」用了八名球員,但是非主力的三名球員總計只上來二十分鐘不到。我們「北狂」可慘了,五名主力從頭到尾沒有休息過。
  好累!好累!這應該是終場前六分鐘時雙方球員共同的感覺,同時懷疑著比賽時間為何如此漫長,好像一場永無止境、沒有終點的馬拉松,最後的勝利者不是最先抵達終點的人,而是期待著對手比自己先一步累垮倒下去。
  在這樣的體能狀況下,雙方球員的移位能力都遲鈍了,但是「太陽神」的球員還有身高優勢可以彌補,我們矮個子球員可吃虧了,因為彈跳力必須有足夠的肌力支撐,體能流失後,跳不高,更跳不快。也因此在賽局即將結束的尾聲中,我們連續錯失幾個應該要守護住的防守籃板,被他們藉此連得六分,造成我們在比賽尾聲中落後六分的劣勢。
  當時比賽只剩一分半的時間,正常來看,落後六分,似乎大勢已去。
  
  還有力氣拼戰嗎?還有機會扳回嗎?
  我們不知道。但是我們不放棄。
  畢竟我們都努力了三十八分又三十秒了,誰願意放棄?誰會放棄?
  
  在所剩無幾的時間內,我們叫暫停。於三十秒鐘討論出來的結論是:賭。
  賭什麼?賭出手。不管距離有多遠,只要有空檔就投籃。
  老天爺似乎站在我這一邊,一分三十秒內,三次超過三十呎距離的投射,竟然統統進了﹝遺憾的是當年沒有三分線,否則我們可以取得三分的領先﹞。
  這時雙方平手。時間只剩二十秒。太陽神叫出暫停。
  我們知道,於暫停過後,「太陽神」必然以身高優勢,強行攻擊籃下。我們也很清楚,面對這樣的攻勢,必須包夾防守,不讓他們輕易把球送到籃下,就算送到了籃下,也要「千手」包圍,讓他們無法出手。
  這些我們都知道……。
  我們的防守策略正確,他們果然努力地想要把球送到籃下,在我們接二連三的阻斷中,直到最後三秒,他們才有機會把球送到籃下。但是,很快的,我們中後衛三個人同時高舉雙手緊緊包夾,不給對方有任何轉身投籃的空間。
  在沒有空間的情況之下,他只能隨手把球拋向籃框。
  隨即,裁判的哨聲響起。
  我們原本以為那是時間終了的哨音,接下來要打延長賽了,誰知……那個哨音竟是犯規的裁決。
  老天站在我們這一邊,裁判卻站在他們那一邊。
  這場比賽的勝負由終場前的罰球決定!
  
《青春期的符號象徵》
  前面那篇關於籃球比賽的描述,似乎寫得太多了,不懂籃球的人,恐怕已經掩卷放下。但是我無法停筆,太多的回憶湧上了,心裡的吶喊,硬是讓我無法自主地寫了這麼一大篇。
  畢竟,不同的人,在各自的青春期裡都有專屬的符號象徵,而籃球正是我熱血青春時期的符號象徵。想當年,無視刮風下雨、烈日艷陽,遇到假日,一定要呼朋喝友群到籃球場上打球。換句話說,我的高中歲月有無數的時間都是在籃球場上度過的,一提起這檔事,實在叫人難以止歇。
  事實上,今日籃球依然是我最愛的運動,總在每個星期四的晚上,都會到台灣科技大學的體育館,跟該校的教授和職員們尬球。
  或許應該感謝老天待我不薄吧,都四十多歲了,依然能跳能跑,籃球場上,許多二、三十歲的年輕人,未必尬得贏我。
  然而想想,我能有這樣的體能,究竟是該感謝老天呢?還是該感謝父親遺傳給我的優秀體能基因。
  真的,對於那場球賽,心中的懷念特多,想說的其實還有很多很多,但是擱筆吧,畢竟那只是一場球賽罷了。
  唉!於此,我不能不嘆氣。都告訴自己擱筆不提了,心中依然不捨。
  該怎麼說?那場球賽對我的意義,幾乎就是我青春期的縮影。
  
  當年的我對籃球真是癡迷啊,投入了大量的心血和時間,不過短短兩年的時間,從運球走個幾步就會失誤的基本動作「智障」,後來也可以耍球了,跨下和背後運球都學會並且純熟,甚至也從一個單純的籃板苦工球員,在大學時期擔任校隊的控球主力,成為比賽的「發動機」。
  及至三十而立之年,我幾度尋思探討,為何當年我對籃球如此癡迷?但總是找不到原因,只知道自己就是愛籃球。
  許多不明白的事情會隨著時間的沉澱而日益清晰。年過四十,已是孔夫子理想中應該不惑的年紀,我依然還有很多迷惑。無論如何,卻明白當年那般癡迷籃球的原因。那是因為同儕群聚的相互影響和相互吸引所造成的結果。
  說來,那是一種很奇妙的感覺。當時的我,總覺得置身在同儕團體中時,才可以感覺到生命存在的價值和意義,也才可以體會到自己生命的光明之處;青春期裡,家人不再是生命唯一的依靠,同儕也可以點亮生命光芒。
  
  如今來看,當年的我愚蠢了,籃球場上的虛耗,是我學業荒廢的原因之一。
  然而,我不後悔當初。
  任何人都不應該後悔自己曾經走過的人生。如果當年我走過的人生可以重來修改的話,今天的我,就不是今天的我了。更何況,這是我在青春期裡所選擇的人生。我走過來了。儘管步履踉蹌,無論如何我總是走過了。並且從其中學習成長,化繭脫殼,成為今日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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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總冠軍賽第三戰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櫻木川
 
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30 09:35
她, 47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0-29 20:09
他, 46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30 00:23]:


呵呵,
如果可以,我很想〝這樣〞用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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