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3,43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831230
迅猛兔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991212捨不得小窩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991214心事難成眠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991213公然侮辱罪
作者:
迅猛兔
日期: 2010.12.13 天氣:
心情:
今晚回家針對《公然侮辱罪》做了一些網路功課,因為今天我好像被侮辱了..[X-(]..所以我想要確定一下對方是否已經構成對我公開侮辱!如果是,我是想提告讓對方知道話是不能隨便說的..[:6]
自從上過警局為自己權益提告之後,我發覺企業內雖然敲鑼打鼓,高喊《明鏡高懸》、《威武肅靜》,但真正碰到有人反應問題時卻是偃旗息鼓,半天不肯坑一聲,甚至寧願犧牲別人權益,粉飾太平!突然醒悟,這許多年,企業裡的員工都被集體催眠了,遇到事情不懂自保反擊,看到小人得志卻莫可奈何!難怪~員工常戲稱《企業留不住人才》..[:u]
明天排了半天假,就再多請教一些人,如果對我比較有利,我想也不排除再去警察局坐坐~
標籤:
瀏覽次數:
219
人氣指數:
1819
累積鼓勵:
8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2
991212捨不得小窩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991214心事難成眠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14 00:08
他, 4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13 23:59
他, 4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13 23:18
他, 4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13 22:52
他, 4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