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449470
 漂浮。> ‿ <。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凍結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漫。遊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所禁何依?飛踢踢!
作者: 漂浮。> ‿ <。 日期: 2012.10.04  天氣:  心情:


前兩次新照被禁,原因或許是少一隻眼睛。
好吧!不搞怪,不放新照,乖乖換回之前審核通過的舊照。
那張黃黃的鬼照已經使用三、四個月,再次上傳重審,應該不會有問題 ???




相同的照片不同的結果







"您的照片因持續違反使用規範, 被刪照並停止上傳照片7天, 請於 10/11日 重新上傳照片"




標籤:
瀏覽次數:587    人氣指數:19527    累積鼓勵:947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凍結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漫。遊
 
住戶回應
 
時間:2012-11-16 00:13
他, 42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1-05 22:48
他, 46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1-05 22:16
他, 30歲,非洲,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0-19 15:04
她, 88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0-09 00:50
她, 88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0-08 22:47
他, 42歲,彰化縣,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0-08 16:30
他, 5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0-08 16:27
他, 5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0-08 16:24
他, 5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0-08 16:20
他, 5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3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