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是很喜歡筆記型電腦 雖然它號稱輕巧方便,又配備webcam和mic (某天去逛燦坤,才赫然發現它的體積並不算小 坦白說webcam我只用過一次 捱不過S的請求(說想在台北看見在高雄的我 那是我有史以來最做作的一次 明明在房間弄電腦,還得把頭髮綁得整整齊齊 身上的睡衣也以最快的速度換成T恤牛仔褲 還搬出好久沒用桌燈朝臉上打光... S說我看起來還是一樣可愛 但之後每次他提起視訊這種鬼東西 總是遭到我毫不留情的拒絕 mic就更不用說了 我一直到昨天才發現它正確的位置是在webcam旁邊 以為是mic的位置,其實是聲音跑出來的地方囧 唯一的好處大概是打掃時方便多了 可以先將它搬到別的地方,再把灰塵弄乾淨 還有它的電池阿 現在只能撐15分鐘 是的沒看錯,就是15分鐘!!! 一年半前它剛來的時候,一次兩小時都不是問題 令人納悶的是 我只把充電器拔掉幾次而已 (意思是它通常用電線送來的電 (而不是電池裡儲存的電 那電池到底為什麼壞了呢? 這個謎團大概像誰殺了甘迺迪一樣 永遠無法解開 我好懷念以前的桌上型電腦 厚實的螢幕讓人覺得很安心 (而不是像現在常常擔心壓到液晶螢幕 敲打起來會發出響亮機械聲的鍵盤 總讓我的心情不自覺愉快起來 (不像現在的鍵盤走靜悄悄路線... 好了 再抱怨下去就對不起媽咪砸錢買下筆電 它還得陪著我度過未來的大學四年呢!! 但願它別出什麼差錯才好~ (我只會上網和word... 大家的好朋友YouTube又來囉~!!! 這次是Avril上一張專輯Under My Skin中我非常喜歡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