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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有選擇的權利
作者: s-Sun 日期: 2010.08.28  天氣:  心情:
其實~~就是有自信才會去選擇自己愛的人~~
就是有自信覺得自己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值得更好的人~所以別人叫我不要太挑的時候~我才會如此地堅持~~
不要說給別人機會就是給自己機會~~
換作是你們~你們會跟自己不喜歡的人在一起嗎?
請不要說如此自私的話~~
感情是無法勉強~也無法用同情的心態去接受的~~
一旦選擇了~就要拚命地去維繫去調適彼此的腳步~這才是尊重當初自己抉擇的態度~~
一旦愛了~就會愛的很久很久~~就算彼此之間有什麼問題~我還是一直堅持下去~~
我的感情一次五年~一次二年~~我無法隨隨便便輕易地去接受別人~~只因我的愛不是0就是120~~
對於所愛的人~我會溫柔地關心~會忍讓~做些另人想不到的驚喜~愛撒嬌~~愛講些謬論讓對方哭笑不得~~為對方畫圖~~錄音或唱情歌甚至更多更多...
但對於不愛的人~~我冷漠~~我連說話都懶~~太超過地不尊重我的話我會不高興~~跟這樣的我在一起我覺得對於彼此都太可憐太不公平了~
我是外貎協會沒錯~~但我也會去觀察對方的個性~~有些人相處久了就會散發出魅力~~但有些人即使有著佼好的外表卻完全沒有任何內涵^_^"我可以對朋友很好很好~~可以對情人很好很好~但是我就是很難接受別人的追求~~基本上只要我絕對拒絕過的人就是永遠不可能的人~~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每個人也都有自己的想法與堅持~~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不要去勸別人~因為我相信別人要你們接受誰~你們也是做不來的~~要我跟不喜歡的人在一起~我寧願一直一個 人~~不管到最後能不能得到幸福~至少那是我自己的決定~~

抱歉~我本來就不是個會對所有的人都溫柔的人~~有些話看的有點心煩~所以就只好寫篇日記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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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8-28 15:38
他, 42歲,彰化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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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28 13:50
他, 74歲,台中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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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28 13:40
他, 74歲,台中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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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28 13:33
他, 49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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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28 13:22
他, 49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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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28 13:20
他, 42歲,南投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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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28 13:05
他, 51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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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28 12:55
他, 74歲,台中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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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28 12:55
他, 40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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