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5,98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167397
小雨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Irene生日快樂-我家孩子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靠臉吃飯--隔天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無功不受碌
作者:
小雨
日期: 2011.08.12 天氣:
心情:
雖然`昨天我那2位小鬼給了我幸福又驚喜的生日
但生日前一天,我跟兒子其實起了衝突
我跟他從睡前冷戰到隔日早上
他出門前對我喊…馬麻我去上學
平常我會說..好乖
昨天我當沒聽見
通常..我沉默的抗議…是因為孩子做了我不能接受的錯誤
我如果說完道理他還不認錯.沒說以後會改進的方式..我就不再說
安靜一陣子..讓他去想想我為何不高興
其實這件事對 一般家長而言會認為Irene小題大作
做我的孩子雖然平常很快樂…但我承認自己對孩子的道德標準比一般家庭高
事情經過如下:
前天睡前
林先生很開心跟我說
張小姐
我有補習班免死金牌
喔喔
Pass Card
那要100分才有,可以拿來下次考不好時抵帳不必被處罰
據我所知
我簽連絡簿2週..他沒拿過100分
那哪來 ??
他說同學給的…而且是完全不認識連名字都不知道的男同學
Irene聽完
說了一句
很抱歉
我必須潑你冷水
你拿不認識的人禮物,而且是這種可以用來避免處罰的東西..而不是憑真本事
你……….用了嗎?
他說..沒
我再問..
你知道不能用對吧
他說:嗯……….因為老師記憶中我不該有..那就是做弊
嗯…那我問你
社會上被詐騙的受害者多半甚麼原因?
兒子回:因為太善良
還有呢
兒子:因為太老實
嗯…….都沒錯
我告訴他
但其實多數是因為”貪心”
好……..既然你知道那不該屬於你,而對方又跟你不認識.以你常常看新聞
你知不知道無功不受碌,如果你是成年人…對方是陌生人.放了財物在你桌上.你拿走..他有心害你.他可能告.你犯甚麼罪
兒子:侵佔
是的
所以你該問清楚他放你桌上原因
不是以為人家要送你.直接放書包
他或許是暫放..也可能是其他因素..我知道你無心.但你去問清楚
兒子覺得我太煩吧
一直辯說………人家要送他..他又甚麼錯??
我回他:你知道你有甚麼錯…你只是不想去問..覺得丟臉而已
然後他睡..我也回房
隔天我寫了封信給他討論關於這件事的看法……..
昨晚我回家
他幫我慶生完
我再提這件事
他說他知錯
說會去查清楚……….
以為沒人的! 七旬嫗撿1把傘遭法辦
更新日期:2011/08/12 07:27
台北市一名70多歲的吳姓老婦人順手撿走掛在提款機上的雨傘,她被抓進警局,一直嘆氣,並且向警方供稱,她一生清白,這是第一次進警局,其實,雨傘的失主也覺得將老婦人移送很不忍心,但侵占遺失物屬於公訴罪,警方仍然把吳姓老婦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撿走雨傘被移送法辦的吳姓婦人,坐在柱子底下看佛經,他平常在這裡擺攤賣花,當天就是經過提款機,監視器錄下,滿頭白髮的吳姓婦人拿走掛在上頭的傘,就是這個舉動,讓70多歲的吳姓婦人被警察抓,還被送到地檢署法辦。
吳姓老婦:「事情都發生了,阿做錯事就是做錯事,冤枉的就冤枉,我們學佛的人,過去就過去了。」
老婦人不願再回想當天狀況,她撿走那把價值350元的傘,沒多久,警察和雨傘的主人來到攤位找她,把她帶回派出所。吳姓老婦:「我問心無愧,我也很自在。」
靠著賣鮮花維生,老婦人沒想那麼多,她不知道撿走遺失物,算是侵占,而且是公訴罪,就算失主不打算追究警察還是要辦,她就這麼又從警局到了地檢署,聲聲嘆氣,只怪那把傘讓她動了貪念。
一枝傘---貪心下場
以為沒人的! 七旬嫗撿1把傘遭法辦
更新日期:2011/08/12 07:27
台北市一名70多歲的吳姓老婦人順手撿走掛在提款機上的雨傘,她被抓進警局,一直嘆氣,並且向警方供稱,她一生清白,這是第一次進警局,其實,雨傘的失主也覺得將老婦人移送很不忍心,但侵占遺失物屬於公訴罪,警方仍然把吳姓老婦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撿走雨傘被移送法辦的吳姓婦人,坐在柱子底下看佛經,他平常在這裡擺攤賣花,當天就是經過提款機,監視器錄下,滿頭白髮的吳姓婦人拿走掛在上頭的傘,就是這個舉動,讓70多歲的吳姓婦人被警察抓,還被送到地檢署法辦。
吳姓老婦:「事情都發生了,阿做錯事就是做錯事,冤枉的就冤枉,我們學佛的人,過去就過去了。」
老婦人不願再回想當天狀況,她撿走那把價值350元的傘,沒多久,警察和雨傘的主人來到攤位找她,把她帶回派出所。吳姓老婦:「我問心無愧,我也很自在。」
靠著賣鮮花維生,老婦人沒想那麼多,她不知道撿走遺失物,算是侵占,而且是公訴罪,就算失主不打算追究警察還是要辦,她就這麼又從警局到了地檢署,聲聲嘆氣,只怪那把傘讓她動了貪念。
PS:我知道他拿那卡片像收到禮物開心..但是我不希望孩子學會”貪心”.貪別人的財物
標籤:
瀏覽次數:
161
人氣指數:
3161
累積鼓勵:
15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1
Irene生日快樂-我家孩子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靠臉吃飯--隔天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8-13 22:45
他, 63歲,台北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13 20:59
他, 63歲,台北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13 19:37
他, 63歲,台北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13 16:13
他, 63歲,台北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12 22:16
他, 58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12 20:54
他, 54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12 13:58
他, 71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12 11:22
他, 53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12 11:04
他, 65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12 10:54
他, 63歲,台北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
最前頁
]
[1]
2
[
最末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