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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破我相簿密碼的人就是你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不能說的秘密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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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能說的秘密~之1
作者: ╭♥琉璃灰❤帳號託室友管 日期: 2008.08.03  天氣:  心情:


敬告破壞侵入本人相簿的


先生和小姐:


你們於民國97年7月22日13時56分26秒,

未經本人許可,私自破解並侵入本人設有密碼之相簿

並於相簿留下訊息,此等膽大妄為,無視法律存在行為,

已涉及刑法妨礙電腦使用罪嫌

為維護本人安全及權益,本人已向相關單位備案。

限你們三日內公開說明並道歉,若未見誠意,

本人將依法處理,請你們自重!

刑法


第三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

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

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證據已備在電腦&鎖碼日記&跟列印出轉交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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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破我相簿密碼的人就是你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不能說的秘密之2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8-05 23:42
他, 44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06 05:34]:

嗯~~

正在處理中 ><

 
時間:2008-08-05 23:38
他, 46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06 05:35]:

嗯~~
謝謝哥哥~~還是你最好 ><

 
時間:2008-08-05 12:37
她, 45歲,非洲,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8-05 10:36
他, 40歲,桃園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8-05 07:49
他, 40歲,桃園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8-05 07:26
他, 40歲,桃園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8-04 09:03
他, 46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8-04 07:09
他, 40歲,桃園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8-04 04:03
他, 40歲,桃園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8-04 00:46
她, 52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04 05:32]:

嗯~
謝謝好友的關心~

我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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