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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的家庭真??/第46話
作者: 新海元 日期: 2008.08.16  天氣:  心情:
 小時候大家一定唱過「我的家庭」這首歌:
 我的家庭真可愛,整潔美滿又安康,姐妹兄弟真和氣,父母都慈祥。
 雖然沒有大庭院,冬天溫暖夏天涼,雖然沒有大花園,春蘭秋桂常飄香。
 可愛的家庭啊,我不能沒有你,你的恩惠比天長......

 大家可能不相信,新海一直想當一個好爸爸。新海的爸媽在新海小時候常常吵架甚至打架,三天兩頭鬧離婚,還要新海選邊站,看新海到底要跟誰。這種比三立連續戲還要爛的戲碼一直在新海小時候不斷的上演。還好新海算是正面思考的人,在這種陰影下非但不有樣學樣,甚至還因此發展出了新海的愛妻十大守則:

 一、絕對要對她專一。
 二、要完全信任她,不要疑神疑鬼。
 三、有事好好講,不可以大小聲。
 四、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可以動手打女人。
 五、要有耐心好好傾聽她的話。
 六、要容忍她偶而的小脾氣。
 七、不要記仇,不要一直為過去的事懷恨。
 八、包容對方的缺點。
 九、愛她就要愛她的家人、她的同事、她的朋友。
 十、要體諒對方,盡量為對方著想。

 新海一直覺得,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會教出什麼樣的小孩,小孩都是一直看著父母的背影長大的。因此,我能為孩子做的努力,就是給他一對感情很好的父母親,一個可以安心長大的家庭。為了這個,新海真的做到了以上的十大守則,就算有的還沒有做得很好,但至少我一直在努力。

 不過,照慣例,悲劇再度發生了。當我兢兢業業地實現著上面這些守則時,我的女朋友卻完全跟我背道而馳。

 我完全信任她,交往三年多來沒翻過她手機,沒查過她email。而這是她在每次見面時對我做的例行公事。

 在我父母面前,在我親戚面前,在我同事、朋友、甚至網友面前,我都大方公開介紹:這是我女朋友。而她一次也沒有當著別人的面講:這是我男朋友。一次也沒有。

 三年多來約會95%以上沒有準時過,70%以上讓我等超過半小時,30%讓我等超過一小時,即使是我遠從南部上台中找她,即使是出發前已經告知幾點會到,一樣,就是讓你等。

 為了讓她開心,從見面禮的520顆貝殼開始算,三年多以來,我做了太多的事,但她永遠只會記得還有那些承諾是沒做到的,還會回我一句:我真的不知道你為我做過什麼耶...

 在她失業時,我幫她寫履歷、找工作、甚至安排工作,幫她找補習班,付補習費,知道她缺錢,沒等她開口,一萬兩萬往她的戶頭匯。後來我辭掉工作,她也不會想想我口袋到底還剩多少錢,吃飯一樣新海買單,從來不會主動從口袋掏錢出來付帳。就算明明知道我急需用錢,她也可以裝做沒聽到沒看到不知道。

 後來她跑去做業務,時間忙到新海這個當時還是「總」字輩的人,還得配合她的時間,經常早上七八點要頂著十幾度的低溫騎上幾十公里的車,就為了去陪她吃個早餐或共渡一兩個小時。不過當新海到的時候,她只會說,怎麼那麼慢,坐火車不是30分就到了。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但新海都還可以忍耐。我唯一不能忍受的,就是她那種以吵架代替溝通的方式。新海不知道跟她說過多少次,有事好好講,不要發脾氣,非但不聽,反而變本加厲。幾個月前我剛好有客戶在那邊,也可以順便陪她一天,之前已經因為她愛亂發脾氣的事情搞到關係有些僵了,想說利用這次機會好好修補一下,想說床頭打床尾和嘛。結果咧,今晚剛講完,睡醒後又來了,開始發飆,然後昨天晚上還利用我睡著的時候,把我皮夾裡僅剩的幾百塊和兩人的合照全部拿走,也不管我九點有個客戶要去談,只管發她的飆。

 我受夠了。真的。當下我就死心了。我沒有辦法跟這樣的人共渡一生。我甚至連再跟她講一句話的力氣都沒有了。而不願再跟她講話這件事又衍生出另外一件更離譜的事,此事後話再表。

 一直以來,我都一直努力想要當個稱職的男友。我努力付出,也一直在忍耐,我想一定會有一些改變的。可是一千多個日子過去了,我覺得我的努力始終被人輕賤、被人糟塌。如果就這樣結婚了,我想我的小孩絕對不會說「我的家庭真可愛」,只會像新海小時候心裡面經常在想的:「我的家庭真GY...」...

 新海的愛情,從來不要求對等或是計較付出的多少,因為那沒有意義。我只是盡我全力去愛一個人,只要有一些真心的回應,對我來說就是幸福。就是因為連這一點點小到幾近可憐的幸福都得不到,所以我只能選擇離開。因為再這樣下去,即使結了婚又怎樣?等待著我的,只會是地獄,絕非天堂。
 【成田空港飛行日記】By 新海元 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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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21 00:12
他, 48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1 00:13]:

我也是三年半的時間,不斷的容忍、溝通,畢竟一段感情得之不易...但是我最後還是發現失敗了...

 
時間:2008-09-13 03:34
他, 38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13 12:59]:

如果要結這種會離婚的婚,不如不要結婚。
懂得滿足懂得回報的兩個人,才會有愛,
只會抱怨不懂回報的兩個人,只剩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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