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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12/25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賴皮政府霸凌害命 日期: 2007.12.25  天氣:  心情:
中選會乃黑機關!

貪腐無能的兩顆子彈陳水扁提名的中選會委員,不保持中立,淪為民進黨打手,特別是主委張政雄等人,恐嚇要把地方選委會公務員免職,移送法辦等!為此,民進黨立委千方百計,甚至以暴力阻撓中選會組織條例通過,以繼續把持中選會!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條
中央法規之制定、施行、適用、修正及廢止,除憲法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第5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1.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2.:-$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3.:-$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4.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第6條
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
中選會組織條例沒通過前,中選會確實是黑機關!

中華民國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想藉由通過行政命令,恫赫將公務員撤職或解職,根本就違憲違法!

黑機關的主委張政雄,阿騙提名讓他當大官,所以甘心當民進黨橡皮圖章!

b-(不少法律人為了當民進黨官,沒是非觀,無羞恥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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