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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死刑存廢問題
作者: 路邊的NPC 日期: 2010.03.28  天氣:  心情:

人權團體強調:死刑是廉價正義
(謎之聲:啊不然什麼是高尚的正義?殺人償命本來就是天經地義啊。又以德報怨何以報德。至少也該是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吧)

〔記者謝文華、陳怡靜/台北報導〕網友上凱道聆聽受害者故事,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直指,如果以為執行死刑就能讓受害者得到安慰,這是「太廉價的正義」,處死犯罪者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受害者家屬的心靈撫慰、生計及後代輔導、教育,都須制度性照顧,政府應建立完善機制保護受害者。

朱學恒批判支持廢死的人權團體、律師不夠重視受害者,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大呼冤枉,聯盟強調,支持廢死與關心受害者之間並不衝突也非互斥,社會應該討論的是究竟執行死刑是否真能撫慰受害者?真能遏止犯罪?

不過,律師李勝雄認為,其實終身監禁是比死刑更嚴重的懲罰,「留著他,是要他認錯、悔改;而打死他,他就沒有認錯、贖罪機會!」

李勝雄沉重表示,批評加害人辯護律師,是不了解國內訴訟辯護制度。他們當然關心、同情受害者,但仇恨一直留著,對受害者真的是好嗎?以牙還牙的作法,能讓社會更進步嗎?像二二八受害家屬,追求真相平反、補償,但從沒要蔣介石的後代來代替受懲罰。

「社會已喪失討論空間」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系副教授姚人多說,社會為何有很強烈的聲音想看到有人人頭落地,反應出一種停滯不前、對政府缺乏行動力的深沉焦慮。「站在廢死立場,不執行死刑,並非就是不懲罰加害人!」姚人多無奈說,台灣社會喪失討論的空間,需要冷靜一下。




死刑存廢真有那麼難嗎
其實並不難~沒到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地步啦
一堆腦袋打鐵的官員學者們
本山人提供一個惡人谷條款給你們參考啦
姑且不管那些微型罪~那些可以以服社會勞動的方式簡單處理
至於不上不下的以及還沒偵查終結的還是以監獄跟看守所處理
再來就是大家有爭議的重罪
就是設置一個"惡人谷"
無論是十惡不赦還是最大惡極~惡貫滿盈
只要在惡人谷中就不可傷其性命除非自願執行死刑(廢死團體,這樣滿意了吧)
但是~並需有以下但書
一.服刑期間不得享有社會福利以及國家公權利
 也就是沒有勞健保以及投票選舉權(合理吧)

二.服刑期間如果逃獄,任何人皆可將其處死並無罪
 並受害者家屬可與法警協同於惡人谷外巡邏,一經發現越獄可以立即開槍射殺
 (被害家屬這樣滿意嗎)(會想越獄表示無悔意再給他機會也只是浪費時間)

三.服刑期間一切生活需自行打理,惡人谷內備有農田以及水塘
 (相信多數罪犯在地方上均為遊手好閒無所事事的傢伙,讓他們知道如何自給
 自足對他們重出社會絕對有幫助,當然法律也不外乎人情,親屬一樣可以來面
 會送食物以及金錢,本人亦相信親情有助於他們喚醒人性以及良知)

四.服刑完畢或表現良好獲得假釋期間,若再犯案表示為慣犯(牛牽到北京也還是牛)
 表示沒救了,一經查證犯罪屬實立即執行死刑不要再浪費人力浪費社會資源
 一再姑息只會讓犯罪率提昇,讓被害人增加~~沒用的(不貳過)

五.服刑期間不得於惡人谷內集會結社~以及傷害其他受刑人~違者要依情節處分

六.惡人谷內需設有教堂~寺廟~道觀或心輔中心~由"廢死聯盟"定期派人輔導
(廢死聯盟要好好表現啊~這是給你們機會來證明你們是對的~你們能讓頑石點頭)

七.男女受刑人需分開(以免服刑時間未到就跑出一堆小受刑人)

八.受刑期間沒有任何法務人員安排受刑人作息以及牢籠~
 受刑人唯一要做的就是打理自己的生活~以及
 定時接受廢死團體的再教育

以上
大概就是上述的概念啦
當然細節還要再研究
不過重點再於不要浪費社會資源給那些人
當然也要給有心向善者一個機會
至於冥頑不靈者還是要早早除去
以免讓社會上多個不定時炸彈
而廢死團體有心想讓罪犯迷途知返
那就一定要給他們機會
不要只是在那邊打嘴砲
並讓人說他們是假清高
請以實際的行動讓大家知道你們跟神一樣偉大

如此
這樣很簡單吧

補充 :
惡人谷內既是服刑的地方自然不能太舒適
舉凡電器用品一概沒有
唯一的電器品就是隨處可見的監視器
另外就是通了高壓電的圍欄
還有受刑人每天至少面對被害人照片一個小時
最後就是
一但廢死聯盟解散
就表示他們只會說屁話
根本不可能感化這些人渣
那麼就表示死刑是必要的存在
所有死刑犯應該立即被執行
以正視聽







沒那麼簡單
作詞:姚若龍
作曲:蕭煌奇

沒那麼簡單 就能找到 聊得來的伴
尤其是在 看過了那麼多的背叛
總是不安 只好強悍
誰謀殺了我的浪漫

沒那麼簡單 就能去愛 別的全不看
變得實際 也許好也許壞各一半
不愛孤單 一久也習慣
不用擔心誰 也不用被誰管

感覺快樂就忙東忙西
感覺累了就放空自己
別人說的話 隨便聽一聽 自己作決定
不想擁有太多情緒
一杯紅酒配電影
在周末晚上 關上了手機 舒服窩在沙發裡

相愛沒有那麼容易 每個人有他的脾氣
過了愛作夢的年紀 轟轟烈烈不如平靜
幸福沒有那麼容易 才會特別讓人著迷
什麼都不懂的年紀
曾經最掏心 所以最開心 曾經

沒那麼簡單 就能去愛 別的全不看
變得實際 也許好也許壞各一半
不愛孤單 一久也習慣
不用擔心誰 也不用被誰管

感覺快樂就忙東忙西
感覺累了就放空自己
別人說的話 隨便聽一聽 自己作決定
不想擁有太多情緒
一杯紅酒配電影
在周末晚上 關上了手機 舒服窩在沙發裡

相愛沒有那麼容易 每個人有他的脾氣
過了愛作夢的年紀 轟轟烈烈不如平靜
幸福沒有那麼容易 才會特別讓人著迷
什麼都不懂的年紀
曾經最掏心 所以最開心 曾經

相愛沒有那麼容易 每個人有他的脾氣
過了愛作夢的年紀 轟轟烈烈不如平靜
幸福沒有那麼容易 才會特別讓人著迷
什麼都不懂的年紀
曾經最掏心 所以最開心 曾經
想念最傷心 但卻最動心 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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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4-01 09:54
她, 46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01 20:20]:

記得達摩祖師曾遇到一個獵人
問他一箭能射死幾個獵物
聽完獵人的回答後
達摩便對獵人說
他只能射死一個獵物
但他射死那個獵物後
就有成千上萬的獵物能活下去
又如有一個人危害鄉里
再殺死那惡人後眾人的生命將獲得保障
那是否該殺了那個人
所以殺人也可能是為了救人
如果殺一人能讓更多人得救
那就該去執行死刑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時間:2010-03-31 21:19
她, 4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31 21:41]:

其實我覺得
在人民素質未達一定程度時
廢死只會讓社會更亂
這話並不是說台灣人沒教養
而是亂世宜用重典
過度的人權保障只會增加犯罪率
就現況而言
目前的台灣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一但廢死只會讓台灣更快亡國
至於受害者家屬的想法
我並不想代為表述

 
時間:2010-03-31 16:53
她, 46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31 20:32]:

一些問題其實並不難
差別在於有心沒心而已啦
如果真的去瞭解問題所在
對症下藥
自然能迎刃而解
其實還有很多替代及配套措施
例如將部份罪犯發配充軍
將功抵過
都是不錯的方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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