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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男生要知的44件事
作者: 麻樹子 日期: 2009.05.10  天氣:  心情:

2008-12-02 http://tw.group.knowledge.yahoo.com/love-room/article/view?aid=117


1.向新朋友介紹女友時,請摟著她的腰,而不是站在一旁用手指點。

2.在街上遇見美女凝視時間不超過5秒,並迅速指出那位美女與她相比較的美中不足。

3.如果她做錯了事,心裏已經很難過,請主動承擔起你應該甚至不應該承擔的責任吧。

4.聽女友話的男人才會有出息,所以,你要乖乖聽她的話。

5.她可以欺負你,但你絕對不可以欺負她,因為她雖然欺負你,但是每次有什麼好東西,她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你!

6.要是她朝你哭,你要不厭其煩地哄她,直到她破涕為笑!

7.把她的照片帖到錢包,手機……一切經常看到的地方。

8.離開她絕對不超過十天以上。

9.在她的朋友面前,希望你可以表現得比平時更疼愛她和緊張她的樣子。

10.大男人不等於霸道。

11.溫柔不等於沒主見。

12.瀟灑不等於沒交代。

13.不要老是在我問她“去那裏比較好”,“吃什麼”等等的時候說“隨便”,這不等於是你在遷就她,只表示你沒有心思搭理她。

14.要經常對她說“我愛你”,否則她會假設你不愛她。

15.永遠不要在公眾場合對她呼呼吼吼又或是撇下她一人。

16.她做錯事情的時候教訓她不要緊,最重要的是在那之後要哄她。

17.發脾氣時不要不理她,不要給時間她讓她冷靜,其實她完全不需要時間冷靜。

18.可以陪自己的朋友,但一定要重色輕友。

19.她看動畫片,你不但不准笑話她,還要跟她一起看。

20.在她想你時,爭分奪秒地擠出時間與她約會。

21.看她的眼神無比專注。

22.說話的語氣情深意長。

23.能做到客觀的得看到其他優秀的女孩,但主觀認為她才是最好的。

24.有女孩和你說話,你要拉著她的手,如果她恰巧不在旁邊,那麼請你跟她們保持距離。

25.過馬路的時候牽著她的手。

26.要懂得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分鐘。

27.就算再忙,每天都不忘打一個問候的電話。

28.要常常唱情歌給她聽。

29.兩個人都有發火的權利,但不能同一天,如果那一天她發火了,那你就不可以發火了。

30.女友生活中不順心,你要循循善誘、幫忙分析,提出建設性方案若干。

31.要非常愛你的女友---她,堅決擁護女友的決定,服從女友的領導。

32.留意其他女生不得超過5秒鐘,看同一女生累計不得超過5次。

33.即使全世界的人都不相信她,你也要無條件相信她。因為她也會同樣對你。

34.她穿了好看的衣服,你要衷心讚美。

35.嚴禁在女士(3歲-80歲)面前耍貧,放電。若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由女友從嚴、從快進行嚴厲打擊,任何人、任何形式的狡辯,抵賴都將按妨礙司法公正論處。

36.不抽煙。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37.與女友吵架每次陳述不得超過3分鐘(含),音量不得超過20分貝(含)。

38.要加強鍛煉,強健身體,一口氣抱她上到五樓。

39.在她心情遭透,蠻橫發脾氣的時候,抱抱她,而不是和她理論。

40.希望不會出現手機沒電而她又沒有其他辦法聯繫到你的現象,如果能頻頻主動打電話告訴她“我想你了”並隨時彙報行蹤則更好。

41.她身上有很多缺點,她已經夠苦惱了,請不必隨時向她提醒。

42.女友不講理是撒嬌而不是撒野。

43.她所有的事情都好想跟你分享、雖然你不一定會明白但是希望你會裝做你在聽。

44.最重要的一點:要永遠認為女友是對的。因為,她是最愛你的。



-----------------------------------------------------------------------------------------------------


以上,麻ちゃん還蠻認同的!


畢竟....................我討厭大男人主義!討厭音量大於20分貝的說話聲!討厭強硬的理論!.........!#%$&^*)(_))





[X-D]女生嘛!偶爾也需要被懂得.珍惜的不是嗎!?








[X-)] 別打我...我只是說出最真實的真象!



祝全天下的媽咪~~~~~~~~~母親節快樂唷! ^0^a"

ps:爸比要好好的遵守以上幾點!媽咪才會幸福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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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6-29 22:17
他, 42歲,新竹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12 04:20]:

= ="


是!

 
時間:2009-06-10 23:14
他, 41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11 19:34]:

喔!


那換吧!

 
時間:2009-06-10 03:16
他, 41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10 11:34]:

一一!?..........挖靠



= ="再扣分!這句是誰教你的!?

沒有補考機會!重修即可!^0^a"

 
時間:2009-06-02 01:53
他, 41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10 02:14]:

這麼多喔!!!
不過以上所說的~~
並沒什麼不平等!!
因為 仔細想想~~~
當喜歡上一個人~正在追求的時候~~
以上44點算什麼 歡樂100點都願意!! ^0^a"加5分!!!!

不過...可是追到之後 時間久了 反而覺得不耐煩!~!

= ="扣101分!

以上,報告完畢!

 
時間:2009-05-27 23:32
他, 41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28 01:16]:

女生為何要生小孩!?
為何要有mc!?
男生就是不懂!不懂!不懂!


所以也是不平等ㄚ!


必竟...懂得體貼的男孩子............並.不.多!



所以還是不公平~~~~對呗!


 
時間:2009-05-24 19:15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28 01:21]:

^^


そうですよ...........................^^b

 
時間:2009-05-18 11:52
他, 45歲,高雄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19 00:05]:

=_________="

殘念!

我最不喜歡巧克力(因為他會害我喉嚨痛><")

 
時間:2009-05-10 04:43
他, 45歲,高雄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14 03:46]:

不平等!?




好吧!我承認有一點不平等!
因為....






男生永遠不曉得什麼叫做經痛!
永遠不曉得要怎麼使用衛生棉!




因為......人人生來就不平等!



終わ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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