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272586
 淡出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神王宙斯外遇不斷,還會打老婆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未來另一半是不是能力要強?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關於,保險
作者: 淡出 日期: 2007.10.29  天氣:  心情:
因為剛剛看到一篇推薦日記,看完之後,

對於,裡面提及的內容,有點疑問。

打電話,去跟認識的保險公司人員,求證一下內容的真實性如何。

因為,本身所念的科系關係,有幾個同學在保險公司教課。

教授一些保險從業人員,一些法律知識。

而從與他們聊天的過程中,多少也知道一些保險公司不為人知的內幕。

所以,我真的奉勸各位,在投保前,一定要事先了解該保險公司,

事故發生後,
實際會理賠的【理賠率】有多少。

是不是每次發生事故,保險公司都是先跟被保險人

(一般人的白話是:投保者)
打官司為先,保險公司打輸官司,

才會理賠被保險人(一般人的白話是:投保者)理賠金。

以及,理賠金的撥款速度。







以下,是我向有20年保險業工作經驗,並在富邦保險公司,

擔任高級主管的人員的內容敘述。

而以下的內容,也是富邦保險公司的規定,

跟該篇推薦日記的保險公司的規定,

可能有不同吧,也請勿對號入座呢!

所以,請勿筆戰!

我只是,將我所知道的富邦保險公司的規定,寫出來而已。

從去年開始,法律規定,駕駛人險,

已經從【乘客險中】獨立出來了,

必須要被保險人另行加保【駕駛人險】,駕駛人發生事故,

才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金。

之前,並不需要另行再投保【駕駛人險】,

因為之前所投保【乘客險】中,

所謂的【乘客】就已經包含【駕駛人】在內了。



而以下的內容敘述,是假設車主已經另行投保

【富邦保險公司】的【駕駛人險】。


【駕駛人附加醫療】項目

是不需像該篇推薦日記所敘及,

需要事前去保險公司寫【批單】,

指定【其它可能會開你車的人】為你的指定駕駛人,

否則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情形。

富邦保險公司的做法,是不需車禍事故前,指定駕駛人,

只要車禍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一般人的白話是:投保者)

出具【同意書】,

同意保險公司理賠給【被保險人

(一般人的白話是:不是投保者)理賠金。

但是,
在【車體險】(一般人的白話稱為【全險】)

(即車子的維修費)中,是必須要【指定駕駛人】。

如果,你不【指定駕駛人】,

保險公司只理賠【被保險人】(一般人的白話是:投保者)

三等親內的親屬所駕駛,發生的事故。

換言之,如果你的男女朋友,或同事,

因為非你的三等親屬,

而你也未到保險公司寫【批單】指定駕駛人,

如果她們(即非指定駕駛人)開你的車子,不幸發生車禍,

保險公司是可以,不理賠你的【車體險】的理賠金。

至於,其它的保險項目,則是不需要事故發生前,

至保險公司【寫批單】指定駕駛人。

只要,事故發生後,出具【同意書】給保險公司,

同意,保險公司將保險理賠金,

賠給【非被保險人】】(一般人的白話是:不是投保者)即可。


標籤:
瀏覽次數:196    人氣指數:6556    累積鼓勵:31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神王宙斯外遇不斷,還會打老婆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未來另一半是不是能力要強?
 
住戶回應
 
時間:2007-10-30 12:33
她, 46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29 22:04
他, 56歲,臺東縣,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29 20:50
他, 81歲,亞洲其他,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29 20:17
他, 81歲,亞洲其他,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9 20:35]:

呵呵~
其實,我本來就不喜歡太多人氣的。
因為,我本來就只喜歡跟比較熟的人來往而已。
太多人氣,要回太多留言,也不是很好~
我個人,是講求重直不重量的~
【多】對我而言,並非是好的~

 
時間:2007-10-29 20:05
他, 81歲,亞洲其他,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9 20:10]:

那表示你找的律師不夠【力】。
要找律師前,要先問問那個律師的【勝訴率】有多高。

 
時間:2007-10-29 19:56
他, 81歲,亞洲其他,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9 20:08]:

你不知道,我非常怕被人告嗎?
尤其,如果,我不幸成為被告~
那我可能會害一堆法官或書記官申請【迴避】。


 
時間:2007-10-29 19:50
他, 81歲,亞洲其他,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9 19:53]:

因為,我就是看到那篇推薦日記的內容,有點覺得......。
所以,才特地寫一篇日記的。
剛好,你的留言,有寫出我不敢寫的內容。
至於,那一點內容,我不敢寫,我想,聰明人都會知道。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