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對夫妻結婚隔天,就因太太要出國一事發生爭吵,加上婚後性生活不協調,太太爭吵後說要回娘家住,希望丈夫出言挽留,沒想到丈夫任由她搬走,後來更向法院訴請離婚。太太雖希望挽回婚姻,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兩人婚姻已難維持,判准離婚。
訴請離婚的男子向法院指出,結婚第二天,就為了太太要跟同事出國旅遊一事起爭執,太太甚至以死相逼,堅持一定要去。原本婚前兩人約定結婚後先在大姐家住五年,但婚後太太卻常要求搬出去住,不時以死相逼;加上兩人性生活極不協調,因太太有特殊性癖好,和太太作愛讓他覺得很惡心。兩人在一場爭吵後,太太便搬回娘家。
丈夫向法官表示,這一場婚姻對雙方都是一種折磨與精神虐待,離婚對雙方而言都是一種解脫,雙方個性不合,分居多時,無法共同生活,對於日常生活難以溝通協調。
太太承認夫妻間性生活不協調,辯稱是因住在大姐家,讓她心理有壓力。她並表示,去年兩人起爭執、她搬回娘家當天,原本兩人約定要出遊,她計畫給丈夫驚喜,後來因天氣不佳困在家中,她一氣之下才說要搬家。
太太坦承,當時在整理行李時,心中希望丈夫拉她,不想弄得太僵,離家時看到丈夫的背影,覺得有一點淒涼;她表示要求丈夫搬出去住,是想要有兩人自己的家庭、空間,她不想離婚,希望丈夫再給她一次機會。
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人結婚隔天就因出國之事發生嚴重爭執,太太為達目的,動輒以死要脅,且背信毀諾,結婚不久就要求搬出去住,經法院多次調解,丈夫堅持要離婚,顯見兩人婚姻已難維持,判准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