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41984
 Joy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8/02/22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02/24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8/02/23的日記
作者: Joy 日期: 2008.02.23  天氣:  心情:
看了九把刀與陳漢寧雙方的說法
我覺得
如果抄襲的定義是指:在某篇文章.段落.完全複製引用
那麼
陳漢寧說的對:自己並沒有抄襲
如果抄襲的定義是指:在寫作的內容或是架構有著極為相似的雷同
那麼
九把刀說的對:對方真的有抄襲
觀點相異
見解自然就有某種程度的道理與謬誤



標籤:
瀏覽次數:77    人氣指數:677    累積鼓勵: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8/02/22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02/24的日記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1-22 17:39
他, 50歲,嘉義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