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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事事難料
作者: 你我她 日期: 2011.11.07  天氣:  心情:
人生沒有後悔只有遺憾

台中市一名粗心爸爸為慶祝九歲女兒月考第一名,帶女兒與幼子去吃大餐,飯後卻酒駕還失控撞上號誌燈桿,坐在車後座、且未繫安全帶的兒子,頭部衝撞前擋風玻璃受到重創,迄今仍未脫離險境。警方表示,老爸酒駕、女兒未滿十二歲卻坐前座,小兒子則沒有繫安全帶,一車三人都違規! 這起意外發生在昨下午二時許,駕駛挖土機為業的男子李景隆(四十歲)酒後開車載六歲的兒子及九歲的女兒,行經台中市忠明南路、美和街口時,失控撞上路旁的號誌桿,還波及一部機車。

女童目睹哭不停 轎車前座二只安全氣囊撞擊後爆開,李男及坐前座的女兒僅受輕傷,但後座男童未繫安全帶,整個人往前撞到前擋風玻璃,頭部重傷,消防局將男童送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救。 中山附醫急診室醫師蔡明耀表示,男童腦內出血、脊椎移位、胸內出血、下顎骨折,到院時已無呼吸心跳,急救後雖恢復心跳,但未脫離險境。 目擊者表示,當時聽到一陣刺耳的煞車聲及「砰」一聲巨響後,發現車子引擎蓋不斷冒煙,李男衝下車抱出已昏迷的兒子,不斷呼叫男童的名字,但男童都沒回應,女童則是自行下車,看著弟弟一動也不動,不停哭泣。

兒衝撞擋風玻璃 警方發現李男酒測值達零點五四毫克,他供稱,為了獎勵女兒月考全班第一名,原本一家人要去吃大餐,但妻子臨時有事,因此由他帶兒女出去吃飯,席間喝了一瓶啤酒。李男說,車禍前兒子想從後座爬到前座和姊姊玩,他想阻止,沒想到剛好車子失控撞上燈桿,兒子順勢衝撞到前擋風玻璃。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自責不已的李男送辦。

別等罰款才要綁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得知這起車禍後表示遺憾,他說,依法四至十二歲的幼童應坐在後座,並繫上安全帶,但在這起事故中,李男的小女兒並未坐在後座,兒子雖在後座卻沒繫上安全帶,至於開車的李男還酒後駕車,一車三人都違規! 毛國匡說,雖然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明年才開始罰款,但台中市警方從數月前即開始在各學校、機關宣導,希望民眾記取這起車禍的血淋淋教訓,「不要等明年,從現在開始乘車就一定要繫安全帶!」

幼童搭車法規
●《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1歲內或體重未達10公斤者,應以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固定於後座
◎1至4歲且體重在10至18公斤者,應坐幼童用座並固定於後座
◎4至12歲或18至36公斤者,應坐後座繫安全帶 ※違規罰款:1500~3000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汽車行駛時,駕駛、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 ※違規罰款: 1500元(行駛於一般道路) 3000~6000元(行駛國道或快速路) 資料來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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