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5,442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賴皮政府霸凌害命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9/01/15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01/19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09/01/17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賴皮政府霸凌害命
日期: 2009.01.17 天氣:
心情:
喜歡入侵別人帳號,製造電腦病毒當駭客?刑罰和前科等著你!
刑法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59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第360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1條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362條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看到大宅美女的日記,post相關法條給那些專門製作病毒程式,入侵它人電腦的駭客看,以儆效尤!
上述犯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犯罪者:-$還必須負起民法第184條之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
信箱出現亂碼?8-}
標籤:
瀏覽次數:
229
人氣指數:
229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09/01/15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01/19的日記